我国森林防火工作的一面旗帜

2005年,吉林省实现了连续25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创造了我国森林防火史上的一大奇迹。与上一个25年相比,近25年全省累计减少森林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约34亿元,森林火灾受害率一直保持在0.04‰以下。 20世纪80年代以前,吉林省是全国森林火灾多发省、重灾省,年均发生森林火灾440多起,最多年份达980余起。 一个高火险省份,实现连续25年无重大森林火灾,从未发生扑火人员伤亡和森林火灾危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事故,经验有哪些?吉林省林业厅厅长刘延春这样概括:领导重视,责任落实;严查细管,群防群治;快速反应,重兵扑救;万众一心,常抓不懈。对森林防火工作,花百分之百的力气,用百分之百的细致,做到百分之百的落实。 织就森林火灾防御网络 在吉林省,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事业。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省委、省政府就推行无重大森林火灾的目标管理,坚持“全社会抓保护、全民搞防火,各级政府负全责”的原则,建立了省长、市长、县长、乡长、村长以及林业局长和林场场长“七长”负责制度。各级领导都有包保责任区,实行领导政绩考核森林防火工作“一票否决”制,每年各级政府都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年终按规定进行奖惩。 吉林省以群众联防联护为基础,构建起社会化防火体系。在汪清县,“十户联防”群众性森林防火组织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这里以林区村屯每10家农户为一组,在防火期10户人家轮流值班,负责监督检查这10户人家的生活和生产用火。这种形式目前在全省林区普遍实行,形成了一支强大的火源管理大军,违章用火现象明显减少。 吉林省森林防火工作做到了细致入微:登记承包沟系入山人员,每年在防火地图上标明种人参点、养蛙点、种山野菜点,方便检查管理生产和生活用火;对痴、呆、傻等人员登记造册,派专人监护;建立坟头档案,登记林区吸烟人员。吉林省政府从1987年开始每年都发布《命令》,规定在防火戒严期内对林区野外吸烟者实行“四个一律”处罚,即: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非公职人员一律从严给予经济处罚,在场不加制止的领导干部一律撤职,引起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仅2000年以来,全省就查处违规人员10.2万人。 吉林省以森林防火责任制为主体,以群防群治为基础,以严查细管为保障,林区片片有人管,村村有人抓,山山有人护,形成了森林防火社会化格局,织就了森林火灾防御网络。 全方位监测快速反应 在森林防火期,吉林省对森林火情实行全方位监测,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理,不让小火演变成大灾。 吉林省有492座瞭望台,平均每座覆盖半径8.7公里,全省林区基本无瞭望盲区。全省有3.7万名地面巡护人员,并在进入林区道口设置检查站,检查禁止火源入山;建设了航空护林系统,航空护林站有3架防火直升机,每年要巡护300小时,并能实施空中扑火支援;建立了全覆盖的森林防火通讯系统。 吉林省坚持长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参与防火。每年张贴省政府布告、命令20多万份,散发宣传单300多万份,出动宣传车2000多台次。有的将森林防火知识编成童谣,被孩子们广为传唱。林区群众养成了发现火情积极报告的习惯,特别是2003年林区开通12119森林火情报警电话后,通过报警电话报告森林火情900余人次。 预警响应重兵扑救 2005年,吉林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省级森林火险监测预警网络系统,全面实行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 吉林省按照气候综合区划和森林分布状况,在全省划分了25个监测区,用监测到的数据通过软件计算出火险等级。省、市、县气象台和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实行黄、橙、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制度,三级火险时发布预警信号。在森林防火期,每个在林区活动的人都能随时随地见到防火警示,都知道森林火险程度并采取应对行动。 吉林省的森林火灾扑救系统实行专业队和群众队伍相结合,以专业队为主。武警森林部队、地方专业扑火队和半专业扑火队三种形式组合有8000多人,有6000多台风力灭火机,能实现快速反应,重兵扑救,不让小火演变成大灾。全省有地方扑火专业、半专业队伍228支,进入防火戒严期,各地保证有40%的队伍集中食宿待命,随时快速出击。据统计,近5年来,全省森林火灾每次平均控制率在5公顷以下,2小时扑灭率稳定在86%以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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