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国家林业局向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通报了2005年度退耕还林工程责任书执行情况。这是自2002年国家林业局与各工程省签订退耕还林工程责任书以来,国家林业局连续第四次对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计划任务落实和完成、前期工作准备、资金拨付、造林质量、确权发证、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及群众举报办理、检查监督、配套措施落实等8个方面的情况。
通报指出,总体上看,各省林业厅(局)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本着对党中央、国务院负责和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较好地履行了应负的各项责任。但是,退耕还林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工程管理普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个别省造林面核实率、合格率还很低,一些地方对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重视不够,成果巩固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通报强调,各工程省要切实承担起应负的责任,强化管理,认真按照《退耕还林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好退耕还林工程。要大力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把工作重点转到成果巩固上来,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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