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国有北京、河北、江西、西藏、甘肃、新疆6个省(区、市)开展森林资源清查复查,复查面积369.65万平方公里,共需调查固定样地118336个,遥感判读样地870433个。2006年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前期工作会议后,复查各省按照前期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连清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编制了清查工作外业操作细则,积极做好了调查仪器设备的购置等准备工作,并精心组建了调查队伍,认真组织了技术培训。
截止到4月30日,甘肃、河北、北京、江西、西藏的技术培训工作已全面结束,西藏、河北、北京的外业调查工作已全面展开。全国复查各省共完成地面样地4135个,占外业调查总量的3%;完成遥感判读样地29155个,占遥感判读总量的3%。
国家林业局各直属院在认真作好对技术方案审核和操作细则的审定工作基础上,积极参与了复查各省的技术培训,并针对清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预案措施,作好清查工作前期的技术指导工作。共派出9个组、15名技术人员对各省外业质量进行了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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