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各级林长累计巡林22万次

  自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动探索创新,不断加大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力度,持续改善林草生态质量,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新疆已全面建立林长组织体系,共设立自治区、地、县、乡、村五级林长3万余名。第一总林长、总林长、14名副总林长各划分一个责任区及责任林区,责任区划到基层林场,责任林区划到林班。制定出台16项制度文件,探索建立了林草“兵地融合”“林长+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党校+林长制”“直属分局林长+属地党政林长”等协调联动机制,各级各部门合纵连横、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正在形成。

  截至目前,新疆各级林长累计巡林22.3万次。五级林长共同推动落实林果提质增效工程,全区果农2021年林果人均纯收入6200元,其中南疆四地州果农林果纯收入占比达51.7%。区全面推行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快推进各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案件整改销号工作。

  2021年,新疆启动林长制绩效考核工作,并纳入自治区绩效考核暨自治区党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体系。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成为全国林长制工作表彰激励的8个市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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