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展五大行动有效保护林草资源

  内蒙古紧紧围绕办好“两件大事”,聚焦“闯新路、进中游”目标,通过开展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破坏草原林地行为,2023年全区林草行政案件数量较2021年下降近80%。

  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林草案件“大起底”。重点围绕2010年至2020年各类违规违法占用、开垦、乱排乱放乱埋污染草原林地和案件查处不到位等4类突出问题,开展全区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恢复草原林地植被面积94.83万亩,追缴罚金19.91亿元,挽回植被恢复费损失15.49亿元。

  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实现林草案件“减存量”。通过天空看、地面查、全覆盖、无死角的现代化查验处置体系,采取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对临占逾期、矿山企业非法占用林地草原开展专项整治。

  常态化开展森林草原督查,实现林草案件“遏增量”。通过生态感知系统和实地调查App上传已完成的图斑自查数据,对全区禁牧休牧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巡查,严厉打击禁牧区违规放牧、草畜平衡区超载过牧行为。

  建立林草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实现林草资源“保长远”。出台禁牧休牧、草原生态保护等文件。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启动全区检察机关山林保护协作统一行动,开展“守护北疆草原森林”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授权森林公安行使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权1年,有效解决行政执法“空窗期”。

  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实现林草资源“齐保护”。发布《致使用林地草原项目建设单位的一封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问答》等,并通过组织草原普法宣传月、普法现场宣传活动以及送法下乡、现场咨询、媒体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贯彻林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态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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