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立首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协作工作机制

  近日,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宣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是首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协作工作机制,旨在加强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健全保护区长效管理体系。

  《意见》聚焦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立足检察机关和保护区管理机构工作职能,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工作会商、普法宣传、联合培训、专项协作等六大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调联动,形成依法惩治违法行为、保护扬子鳄及其栖息地的强大合力,筑牢保护区生态安全屏障。

  《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和保护区管理机构要凝聚发展共识,增强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实际工作中发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问题,及时沟通交流,协商解决措施,找准协作配合着力点。注重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教育,将协作机制做深、做实、做出成效。

  近年来,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创新保护模式,推深做实“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主动会商所在地检察机关,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保护新格局。《意见》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保护区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为扬子鳄种群复壮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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