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林权交易市场活力迸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快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狠抓林地确权登记基础,探索集体林地确权登记“一户一证多宗地”“林权类不动产‘大证’+收益权‘小证’”等新途径,集体林地确权面积765万亩,确权率达95.4%,为放活林地经营权奠定了良好基础。

  今年,宁夏林业和草原局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的7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紧盯放活经营权等重点工作,积极稳妥推动林权流转交易,持续盘活林地林木资源,促进集体林地增值赋能。

  通过充分释放林地经营活力,宁夏林权交易市场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林权交易规则(试行)》及配套政策,将林权交易纳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构建“1+5+22”林权市场交易体系,实现区市县三级同步系统化、规范化、一体化交易。

  依托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结合林权交易特点和需求,建立完善全流程电子化林权交易系统模块,将“国有林地使用权、租赁权、林木所有权出让,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出让”纳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实现林权市场交易更高效、更便民、更规范。目前,宁夏集体林地经营权登记面积13.9万亩,引导市场主体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林权31笔,交易面积2.67万亩,交易金额923.3万元。

  针对抵押林权在评估、处置等方面的短板,宁夏林草局联合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宁夏银保监局等部门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山林权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探索建立山林资源政府回购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指导各地建立健全资源评估、政府回购、政策指导、法律咨询、抵押融资、风险防控等服务机制,强化交易行为的指导、服务和监管。

  同时,明确交易范围、交易主体、交易程序、档案管理、监督管理、争议处理等内容,交易主体可以通过协商议价、挂牌竞价、定向出让等方式进行交易。推广使用《林权交易合同(示范文本)》,强化交易档案管理,促进林权安全进场、规范交易、平稳入市。

  为进一步促进林权交易市场发展,宁夏因地制宜发展各具特色的林下经济。出台《关于引导社会资本进山入林 推进以林养林以地换林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山林权改革 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暨实施办法》等政策措施,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林下种养基地建设、林下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品牌建设、数字赋能等领域。提出“强二产促一产带三产”发展思路,指导各地探索入股合作、订单林业、联户经营等多种合作经营模式。

  目前,宁夏已吸引社会资金5.5亿元发展林下经济,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3044家,林下经营利用面积达258万亩,实现产值7.6亿元,培育林下经济示范基地45家。林地流转交易价格持续攀升,从每亩每年15元提高到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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