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林草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青海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以稳步推进、统筹管理、完善规范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构建统一、高效的管理体系,有效提高生态管护成效。
《办法》根据基层实际需求,主要体现三个创新:一是具体明确了生态护林员聘用年龄,为基层单位考核、审计提供具体依据;二是按照青海省实际情况,按地类和区域科学合理确定最低巡护天数;三是将动态调整管理、联动管理系统大数据应用和手机巡护App的使用内容纳入该办法,为生态护林员管理和林长制考核工作有机融合提供支撑。
同时,为解决各地管护劳务协议不统一和生态护林员野外巡护安全的问题,青海省还制定印发了《青海省生态护林员管护劳务协议》模板和《青海省生态护林员巡护安全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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