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集体林业大县管理办法

  近日,贵州省林业局出台《贵州省集体林业大县管理办法》,旨在盘活集体森林资源,推动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激发林业产业发展活力,以集体林业大县为示范引领,带动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

  办法明确,申报集体林业大县的基础条件是地方政府重视林业发展、县域内林业资源丰富、林企和林业规模经营主体有发展潜力。在此基础上,林业资源保护、林业产业发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方面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的,均可申报集体林业大县。

  贵州省林业局将对集体林业大县给予专项补助资金支持、林业项目资金倾斜支持、招商引资推介、林业融资贷款贴息、优质种苗生产供应能力提升、疫木无害化加工利用、专家技术支持、宣传推介8个方面的扶持政策,实行“清单式”台账管理,跟踪指导集体林业大县发展,每3年对集体林业大县开展全面监测评估,促进帮扶措施高效落地落实。集体林业大县依据自身林业发展实际,提出需要支持的事项,省林业局按照“随提随办、立接立办”的原则,针对实际需求制定个性化扶持措施,实行精准帮扶,确保帮到点子上、扶到关键处。

  办法的出台,建立了集体林业大县评选认定、监督管理、扶持指导、监测评估等方面的制度规范。通过规范日常管理、加强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强化项目支撑等方式,结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集体林业大县转变为集体林业强县,为全省集体林业发展打造样板,全方位推动贵州林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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