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林长办发布2025年要点推深做实林长制

  为压实青海省各级党委政府林草资源保护主体责任,推动林(草)长制改革向纵深发力,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3月25日,青海省林长办公室发布2025年全省林(草)长制要点,推深做实林长制。

  根据要点,全面落实2024年省级林(草)长会议精神,提升统筹能力,抓好工程项目,加强巡林巡草,紧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点生态项目实施现场等重点问题,开展经常性巡林巡草,抓好省委巡视问题整改。

  修订完善《青海省林(草)长制督查考核办法(试行)》《青海省林(草)长制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全面落实林(草)长制协作部门职责和“林草长+河湖长”等协作机制。加快《青海省林(草)长制工作条例》立法进程,严格落实林(草)长制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

  充分发挥国家公园示范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青海国家公园保护建设、设园和创建等系统性工作。加快落地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常态化开展“绿盾”等联合执法行动,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地特许经营等经营性服务差异化发展思路。

  组织编制《青海省“三北”工程总体规划》《青海省“三北”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7-2029年)》。以柴达木盆地、共和盆地沙漠边缘为关键区,统筹推进“防风、阻沙、控尘”一体化治理,努力提前完成2024-2026年防沙治沙三年攻坚行动目标任务。

  完成林地、草地、湿地、自然保护地图斑核查和数据质检任务,上年度违法案件整改任务。严厉打击非法侵占、破坏林草湿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等违法行为。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9.87万公顷、草原有害生物防治56.67万公顷。推动《青海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加强林草种苗及种源管理,提升乡土树种培育扩繁和推广应用。

  深入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支持西宁、海东先行先试。持续推进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创新草原保护利用政策机制。完成30个现代国有林场创建试点任务,稳妥推进西宁南北山绿化区多种经营试点。

  实施好《青海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青海省生态护林员巡护安全细则》,强化全省8万余名生态护林员管护责任落实。加大全省生态护林员巡护技能、安全防护、野外救助等相关知识培训。积极探索基层乡镇林业站恢复建设新模式,加强乡镇林(草)长办和林业站一体化建设,有效提升林(草)长制基层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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