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西片全省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汇报会在江门召开

  9月9日,粤西片全省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汇报会在江门市召开,来自广州、湛江等11市及西江林业局等7个省直属林场的1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邓梦柏副局长主持,各市代表就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分别作了汇报。听取汇报后,省林业局局长邓惠珍就如何进一步抓好全省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
  邓局长首先回顾了前段工作进展情况。她说,从目前所掌握的情况来看,全省登记换发证工作总体上进展顺利。到目前为止,全省已有92个县(市、区)、837个镇(乡、街道)开展了登记换发证工作,分别占有登记换发证任务的县(市、区)总数(114个)和镇(乡、街道)总数(1633个)的80%和51%。已提出登记换发林权证的申请有154.1万多宗,涉及林地面积3455.7万亩,占全省林地面积15865.4万亩的21.8%,其中已完成外业现场核实的有25.8万宗,涉及林地面积2278.8万亩,占全省林地面积的14.3%;已进行内业输入的有11.5万宗,涉及林地面积1064.1万亩,占全省林地面积的6.7%;已换发林权证17584本,核定66128宗林地,涉及林地面积284万亩,占全省林地面积的1.8%。在换发林权证工作的同时,全省处理了山林权属纠纷案件1777宗,涉及林地面积23.3万亩。
  近一年来,各地在开展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过程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同时,在具体的实践工作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一是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形成合力;二是深入基层,宣传发动,提高认识;三是层层动员,狠抓培训,规范操作;四是重点突出,措施得力,责任落实;五是上下努力,筹集资金,落实经费;六是定期汇报,及时交流,加强检查。
  肯定成绩的同时,邓局长指出,还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各地在开展换发证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地方对换发证工作发展不平衡、换发证工作经费不足、山林权属纠纷增多、技术力量相对不足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邓局长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仍要继续做好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标语、横幅等宣传工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宣传形式,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确林地林权换发证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法律依据。要讲明换发证工作的原则和要求,使他们了解我们的工作方法和步骤,并要说明这次换发林权证不是重新确权,更不是重新分山分林,而是对原有的权属进一步确认。要提高群众认识,特别是要注意防止出现毁林、乱砍滥伐林木和乱占滥用林地的现象。
  二是克服畏难情绪,当好政府参谋。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千方百计地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当好参谋,争取当地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特别是目前尚未开展工作的县(市、区),要认识到越早开展越主动,越迟开展越被动,必须立即行动,有条不紊地将这项工作抓起来。各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力争在短时间内打开局面,绝不允许少数县(市、区)拖全省的后腿。
  三是集中力量,加快工作进度。林地林权换发证工作量大、时间紧、要求高,各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要集中力量,合理安排,加快进度。要优先安排人员、车辆和经费,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制定奖罚措施,提高工作效率;要合理安排内业和外业工作,合理安排各阶段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间,推动换发证工作有步骤有组织地顺利进行。
  四是严格工作程序,确保工作质量。各地要根据《广东省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操作规范,增强可操作性,严把质量关。要切实抓好业务政策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懂政策、懂规定、懂程序、懂操作,熟练掌握业务技术的工作队伍。要严格按工作程序规定和要求,认真进行审查核实,特别是行政边界山林权属界线和山权的核实,做到权属明确、四至清楚、面积准确。要坚持抓好公示这一关键环节,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保证林权证的发放质量。要严肃换发林权证工作纪律,建立过错追究责任制,确保换发证工作既有速度,又有质量。
  五是加强领导,抓好检查督促。各市、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林业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全力以赴,迅速掀起换发林权证的高潮。一是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副局长要具体管,负重要责任,参加换发证人员要有明确分工,承担相应的直接责任。二是要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情况,争取地方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工作。特别是对换发证工作落后的县(区)、镇(乡),要多请示党政领导出面督办,促进工作的开展。三是要加强对换发证工作的督促指导与检查验收。各市、县(区)林业局要成立督导组,由局班子成员任组长,分片负责,深入基层,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强化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
  六是争取各方支持,落实换发证经费。要采取省、市、县、镇各出一点的办法筹集经费。省局继续争取给每个已开展工作的县(市、区)以补助,各市、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多向当地政府领导多宣传、多汇报,争取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尽力争取由本级地方财政解决大部分所需资金。
  七是抓好山林纠纷调处,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为规范山林纠纷调处工作,省局已起草了《广东省林地林木权属争议处理办法》,准备报省政府批准下发执行。各地要充分利用和抓住这次换发林权证的机会集中协商解决一些久拖未决的山林纠纷案件。要从尊重历史和顾全大局出发,实事求是,互谅互让,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妥善协调解决好山林权属纠纷,对争议较大,一时无法解决确权的,暂不要核发新的林权证,绝不能单方发放林权证。
  八是健全定期汇报制度,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各市要按省局《关于做好全省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情况汇报的通知》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每月30日前及时将全市及各县换发证工作的进展情况、好的经验和主要做法,以及有关统计表报省局。同时,要建立健全林地林木登记发证管理制度和林权证管理信息系统,统一规范全省登记换发证的表格和资料,并做好归档工作,促使登记发证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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