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广东省森公园建设与发展规划》专家论证会在广州召开。省林业局邓惠珍局长、陈俊勤副局长、助理巡视员王惠恒以及来自多学科的11位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陈俊勤副局长主持。在听取了专家们的意见后,邓惠珍局长作了重要讲话。
经过认真充分的论证,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广东省森公园建设与发展规划》内容全面,图文并茂,发展目标可行,措施得力,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对广东省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具有指导意义。建议项目编制单位根据与会专家意见对《发展规划》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上报审批实施。
邓惠珍局长在听取了专家们的意见后指出,建设森林公园,为社会创造良好的生态和人居环境,是我省实现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任务。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工作,是整个林业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加快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事业发展的步伐,对促进我省林业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本身就是促进林业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的一个重要标志,意义十分重大。
为把工作落到实处,邓惠珍局长对今后森林公园建设管理提出了4点明确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规划》。尽快将《广东省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省政府,争取省政府早日批准实施;大力宣传建设森林公园、发展森林旅游业的重要意义,促使地方政府将森林公园建设作为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把森林公园作为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事情来抓,切实解决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按照先易后难,先近后远,以点带面,以面连片,辐射发展的原则,从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森林公园中,选择一批森林环境优美、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品位较高、具有一定规模和区位条件的森林公园,进行重点建设,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各地森林公园的全面发展和总体规划的实施。
――加大森林公园开发建设力度,促进森林旅游的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强对森林公园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不断提高森林公园游客接待能力和对外招商引资的能力。在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多种经济实体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参与森林公园景区景点、旅游项目、商业网点、服务接待以及旅游道路等设施的建设和经营,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全面加快森林公园建设开发的速度,不断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高森林公园旅游接待能力,使森林公园更好地发挥其效益;开发森林旅游精品线路与产品,挖掘森林旅游文化内涵,大力发展特色旅游,提高森林旅游产品的质量档次与市场竞争能力;加快森林公园与森林旅游的改革步伐,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经营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和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队伍,不断把我省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建设事业推向前进。
――加强森林公园法规体系建设。首先要力争将《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列入省的“十五”立法计划,尽快以法规的形式明确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管理中的地位和职能等。其次,要参照《全球旅游道德准则》,制定与WTO政策、法规、制度相适应的森林公园建设与森林旅游管理的实施细则和相应的政策、标准及规章制度等,使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做到依法建设、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进一步规范森林公园与森林旅游的规划、建设、开发和管理,维护森林公园以及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改善生态状况,保障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业健康、持续、有序发展。
――进一步强化森林公园管理工作。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明确对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行业管理的职责,全面加强对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中规划制定、资源保护、项目开发和规范经营等各方面的管理,不断提高建设和经营管理水平。要加强对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力度,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占、破坏森林风景资源的行为,坚决予以惩处。要建立和完善各项考评指标体系,研究制订森林公园等级动态管理办法,对已建森林公园进行调查、清理,对达不到森林公园建设等级标准的提出处理意见。要继续深入开展“文明森林公园”创建活动,以促进森林公园文明经营,文明旅游,树立森林公园新形象。
附件:
经过认真充分的论证,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广东省森公园建设与发展规划》内容全面,图文并茂,发展目标可行,措施得力,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对广东省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具有指导意义。建议项目编制单位根据与会专家意见对《发展规划》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上报审批实施。
邓惠珍局长在听取了专家们的意见后指出,建设森林公园,为社会创造良好的生态和人居环境,是我省实现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任务。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工作,是整个林业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加快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事业发展的步伐,对促进我省林业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本身就是促进林业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的一个重要标志,意义十分重大。
为把工作落到实处,邓惠珍局长对今后森林公园建设管理提出了4点明确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规划》。尽快将《广东省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省政府,争取省政府早日批准实施;大力宣传建设森林公园、发展森林旅游业的重要意义,促使地方政府将森林公园建设作为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把森林公园作为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事情来抓,切实解决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按照先易后难,先近后远,以点带面,以面连片,辐射发展的原则,从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森林公园中,选择一批森林环境优美、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品位较高、具有一定规模和区位条件的森林公园,进行重点建设,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各地森林公园的全面发展和总体规划的实施。
――加大森林公园开发建设力度,促进森林旅游的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强对森林公园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不断提高森林公园游客接待能力和对外招商引资的能力。在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多种经济实体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参与森林公园景区景点、旅游项目、商业网点、服务接待以及旅游道路等设施的建设和经营,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全面加快森林公园建设开发的速度,不断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高森林公园旅游接待能力,使森林公园更好地发挥其效益;开发森林旅游精品线路与产品,挖掘森林旅游文化内涵,大力发展特色旅游,提高森林旅游产品的质量档次与市场竞争能力;加快森林公园与森林旅游的改革步伐,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经营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和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队伍,不断把我省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建设事业推向前进。
――加强森林公园法规体系建设。首先要力争将《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列入省的“十五”立法计划,尽快以法规的形式明确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管理中的地位和职能等。其次,要参照《全球旅游道德准则》,制定与WTO政策、法规、制度相适应的森林公园建设与森林旅游管理的实施细则和相应的政策、标准及规章制度等,使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做到依法建设、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进一步规范森林公园与森林旅游的规划、建设、开发和管理,维护森林公园以及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改善生态状况,保障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业健康、持续、有序发展。
――进一步强化森林公园管理工作。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明确对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行业管理的职责,全面加强对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中规划制定、资源保护、项目开发和规范经营等各方面的管理,不断提高建设和经营管理水平。要加强对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力度,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占、破坏森林风景资源的行为,坚决予以惩处。要建立和完善各项考评指标体系,研究制订森林公园等级动态管理办法,对已建森林公园进行调查、清理,对达不到森林公园建设等级标准的提出处理意见。要继续深入开展“文明森林公园”创建活动,以促进森林公园文明经营,文明旅游,树立森林公园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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