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 坚决遏制山火高发态势

12月30日下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各地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抓紧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特别要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元旦、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我省森林资源。会议由省政府周炳南副秘书长主持,李容根副省长和邓惠珍局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各市政府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防火办主任;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森林指挥部领导成员、防火办主任;各镇镇委书记、镇长、分管副镇长及林业站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邓惠珍局长首先通报了今年入秋以来全省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她指出,今年入秋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降雨量比常年偏少,干燥少雨,持续时间长,风高物燥,森林火险等级高居不下,有的地方不断发生森林火灾。9—11月,全省山火次数和受害森林面积都比去年同期增加。进入12月以来,由于受强冷空气的影响,我省粤北、粤东北及中部部分地区出现低温霜冻天气,森林火险一直处于4—5级高度危险状态,林下植被干枯,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森林火灾呈高发态势。在严峻的形势下,我省也有许多地方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其中云浮、湛江、深圳、中山、东莞5个市以及郁南、增城、蕉岭等45个县(市、区)少发生或不发生森林火灾。这些地方能取得这样好的成绩,其根本原因在于:领导重视,齐抓共管,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制;抢前抓早,周密部署,牢牢把握森林防火主动权;广泛宣传,常抓不懈,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强;狠抓预防,严管火源,各项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针对秋防以来全省森林防火情况,李容根副省长在会议上指出,目前正是生产用火季节,烧田基草、果园草的势必增多;元旦、春节来临,一些地方特别是粤东地区上坟烧纸等迷信用火将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一些地方扑火救灾物资不到位;部分干部群众对当前森林火灾突发性、危害性估计不足,麻痹大意,侥幸心理严重等等。对此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坚决把山火高发的势头压下来,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不出大的问题。
    李容根强调,森林防火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具体工作,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的一件大事。今年以来,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多次对森林防火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格责任制,防患于未然。省政府要求各地必须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重要责任人;要把防火工作重点放在预防上,集中力量,加大宣传投入,掀起森林防火宣传新高潮,全面提高全民防火意识;要下大力气管好野外火源,增加护林力量,加强炼山管理,在高火险情况时落实各项戒严措施;要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解决森林防火所需经费,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到位。同时,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扑火预案、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领导成员森林防火责任区方案,切实履行本级政府赋予的职责,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李容根要求,森林消防专业队、民兵森林消防队和义务扑火队要严阵以待,一旦接到火情报告,快速反应,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山火,当地政府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一定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明纪律,科学扑火,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严禁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和孕妇、中小学生以及未经扑火培训的社会闲散人员、外来民工参加扑火,做到万无一失。对玩忽职守,组织不力,不讲科学瞎指挥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从现在起至明年4月底,凡发生森林火灾,造成重大山火或人员死亡事故或连续燃烧时间超过24小时明火未扑灭的,所在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长和林业部门主要领导要在森林火灾扑灭后10天内到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作出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