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抓好八大重点工作 实现广东林业历史性转变

 新年伊始,省林业局党组对全省林业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突出抓好八大重点工作,努力实现广东林业历史性转变。
    2004年林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决定》及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改善生态状况、维护生态平衡为重点,以建设林业“三大体系”为目标,深化分类经营改革,实施分区突破战略,实行分类指导办法,依靠科技进步,推进依法治林,大力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加快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基地建设,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积极稳妥地创建林业生态县,推动广东林业的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为我省实施可持续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贡献。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决定》,筹备召开全省林业工作会议。
    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深入调查研究,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出台《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 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做好有关筹备工作,报请省委、省政府上半年召开全省林业工作会议。
   (二)抓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稳步开展创建林业生态县工作。
    认真实施创建林业生态县方案,计划年内建成5~8个林业生态县。完成广东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上报工作。基本完成宜林荒山造林绿化任务。大力调整树种结构,加快林分改造步伐。加强造林质量监管。继续抓好 “四江”流域水源涵养林,深汕高速、京珠高速绿色通道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启动汕汾、汕梅、开阳、沿海、普惠等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工程。组织开展争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模范县和模范单位”工作。加强保护古树名木。做好全省生态公益林效益监测、评估工作,逐步建立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林业资金会计核算体系,加强管理和监督稽查,切实用好管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和各项建设资金。
   (三)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
    抓好换发林权证的检查、指导与验收工作,建立全省林权证管理网络。认真实施全省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工作,抓好市、县林地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严格征占用林地的审核管理,坚决制止和查处违法使用林地行为。规范林地使用权流转和进一步强化林木采伐管理。认真落实破坏森林资源责任追究制度和案件报告制度,加大力度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完成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任务。进一步抓好林业站和木材检查站建设。加强木材流通和经营加工管理。加强调处山林纠纷工作。以实施省人大议案为核心,科学规范管理,做好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领导班子的配备工作,落实粤计[2000]1号文所规定的扶持政策,切实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扩大有效保护范围。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体制和机制。制订和完善野生动物猎捕、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管理制度,促进由利用野外资源向繁育利用人工资源转变。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编制《广东省湿地保护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好中荷湛江红树林管理项目。
   (四)立足预防,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强化野外火源管理。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抓好生物防火林带等防火设施设备和民兵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抓好重点火险区森林防火综合治理工作。加快地级市和重点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步伐,提高防火科技含量。抓好重点节假日的森林防火工作。加强培训,提高指挥长、扑火队长和防火办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火情监测。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加强微甘菊等外来有害生物的检疫监管。强化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和国家级中心测报点的建设。实施病虫害综合治理,减轻灾害损失。
   (五)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稳步推进林业产业化。
    制订全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强化产业政策的制定。发挥林业行业协会作用。继续抓好省的十大林业示范基地建设。把建设速生丰产林、竹林、经济林、工业原料林,作为调整林业结构、促进山区经济发展、帮助山区群众脱贫奔康的重大举措来抓。紧紧抓住国家启动速生丰产林建设的机遇,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进一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和木材采伐管理规定,取消不合理收费,吸引多元主体投资造林,加快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依托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扩大开放,积极稳妥地发展林产工业,防止盲目上项目。培育和发展林业龙头企业。做好全省森林公园规划,加大管理力度,提高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水平,并积极培育森林旅游市场。加快林业公路硬底化建设。
   (六)进一步加强林业法制建设,大力推进科技兴林。
    完成《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和《广东省商品林管理办法》(草案)的起草工作,争取列入立法计划。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的调研工作。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检查。加快广东林业高科技园区建设。搞好省林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规划设计,开展广东重要乡土阔叶树种遗传改良和地带性森林群落恢复技术试验示范,加快省级林业科技平台建设。组织重点林业科技攻关,加强林木良种培育,做好林业科研和推广项目的实施跟踪。抓好森林生态固定观测站建设。继续抓好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建设,争取新建一些林业科技示范基地(点)。制订林业地方标准并争取发布实施,建设标准化示范区。进一步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继续加强省林科院和区域性林业试验中心建设。全面提高林业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积极开展粤港澳和国际林业科技交流与合作。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牢记“两个务必”,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群众信访举报的处理工作,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不断深化改革,完善并落实各项制度,积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局党组提出的反腐倡廉 “八不准”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八)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切实转变机关作风。
    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继续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和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及服务方式的改进和创新,切实转变职能,优化发展环境。组织开展依法治林、林业生态县建设、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木材行业管理、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和多种经营、湿地保护、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速生丰产林发展等专题调研。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才和教育培训工作,举办市、县林业局长培训班和成人学历专(本)科班。理顺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充分发挥工、青、妇及离退休老同志的作用。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加大林业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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