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春意浓 军民齐播绿
--我省“全民义务植树月”拉开序幕

 2月29日,广州大学城中心公园一片春意融融,党、政、军领导在这里挥锄挖穴,义务植树6300多株,为羊城又添新绿。今春广州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高潮提前到来。

                            “全民义务植树月”拉开序幕

    2月29日下午3时,由广东省绿化委员会、广州军区环保绿化委员会、广州地区绿化委员会、广州大学城建设指挥部联合主办的义务植树活动,在广州大学城中心公园举行。今年的义务植树活动主题确定为“全民参与,绿化广州”。在党、政、军各级领导的带领下,来自省、市机关的领导干部,解放军驻粤海、陆、空部队和武警部队官兵,少年绿化近卫军共900多人,一起种下了细叶榕、高山榕、桃花心、广玉兰、尖叶杜英、白玉、池杉、樟树、紫薇等28种树种共6300多株,植树面积200多亩。植树现场气氛热烈。 
    参加植树活动的领导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负责同志黄华华、卢钟鹤、欧广源、刘玉浦、黄志忠、林树森、李兰芳、李近维、汤维英、李容根、雷于蓝、石安海、陈蔚文、李统书;广州军区司令员刘镇武、政委杨德清和军区、军区机关及驻穗部队首长高春翔、高守维、朱永清,周瑞华、熊焰、牟方本、吕丁文、吕德松、罗来胜、蔡多文、唐朝转、孙汉波、胡长生、荆树森、胡端阳、阎红志、史国双、文义民、陈润森;广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负责同志朱振中、张桂芳、沈柏年、林元和、陈建华、凌伟宪、邬毅敏、朱穗生、孔少琼、郑国强、潘庆槠、苏晋中、邵云平、苏泽群、王晓玲、王德业、廖志刚、冼若瑶、张学政、傅汉洵、黎宝松。
    省林业局局长邓惠珍,副局长陈俊勤、邓梦柏、廖晓晨,纪检组长倪南青,助理巡视员王惠恒,省局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等,也参加了义务植树活动。 

                                 新条例带来植树新气象

    今年是《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一年,我省全民义务植树首次实行定地点、定任务、定质量为内容的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以推动新时期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蓬勃开展。《条例》规定,义务植树实行属地管理制度,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要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的安排,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义务植树。其他城镇适龄公民由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的安排,组织参加义务植树。农村适龄公民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的安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参加义务植树。
    据介绍,我省的义务植树有多种形式:组织适龄公民直接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开展认种、认养、认管公共绿化用地,古树名木的管理保护,门前绿化“三包”,或不能直接参加劳动的可缴纳绿化代劳费等方式履行义务。义务植树与消灭宜林荒山、改造疏残林、建设生态公益林和绿色通道工程以及城乡绿化、群众脱贫致富得到了有机结合。

                                     植树造林携来满目新绿

    我省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强化组织协调,认真督促检查,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据有关部门统计,去年全省有2500多万适龄公民参加了义务植树,种植苗木9100多万株;“四江”流域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绿色通道、沿海防护林、湿地红树林、农田林网、城市林业和治理水土流失等八大生态工程取得重大进展;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加大,城乡绿化水平不断提高,全省林业用地1.625亿亩,其中有林地为1.395亿亩;林木蓄积量达3.509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57.3%,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3.7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14平方米。全省生态状况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得到优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越霖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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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邓小平同志的倡议,1981年12月13日全国人大五届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决议要求适龄公民“每人每年义务植树三至五棵”。1982年2月27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全民义务植树具有“义务性、法定性、社会性、公益性”。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人大的《决议》,1982年3月1日,广东省人大五届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当年 6月12日,省政府颁布了《广东省开展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细则》。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广东扎扎实实、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全民义务植树运动,造林绿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全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22年来,累计出动4.83亿人次,义务植树19.18亿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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