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部分专家到我局进行专题调研。来自环境与生态研究方面的多位专家教授,针对东江上中游生态公益林建设情况与我局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局长邓惠珍、副局长廖晓晨、助理巡视员王惠恒以及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据介绍,我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取得很大的成效,全省已基本完成生态公益林调整界定工作,通过林分改造,生态公益林林种树种结构进一步改善,生态功能等级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已提高到每年每亩8元,《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也已修订实施。“四江”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国家重点防护林带建设、平原绿化、自然保护区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森林公园建设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县和林业生态省建设,着力构筑全省生态屏障。在全省的大环境下,通过建设东江流域水源涵养林、珠江防护林、生物防火林带和自然保护区,东江流域上中游生态公益林建设也稳步推进,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生态效益显著。
经过了解,专家们一致认为,我省生态公益林建设势头很好,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资金投入是非常必要的。省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陈书燕指出,东江流域水资源的保护意义重大,它关系到流域群众的脱贫致富和东江中下游地区2000多万常住人口的生产、生活用水,还关系到广东经济建设的大局和香港的长期稳定、繁荣和发展。因此,必须加强东江流域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保护,以建成长效机制保证优质水源,改善和优化流域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研究员梁国昭认为,东江流域的水源涵养林就是一个大的“绿色水库”,生态效益显著,流域下游发达地区对上中游地区进行利益补偿是应该的。同时,生态公益林建设应注重空间布局,努力实现管理的现代化。中山大学环境与生态研究院院长、教授杨中艺建议在生态公益林建设过程中要注意两个“兼顾”,即在抓好东江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的同时兼顾省内其它流域,在注重生态效益的同时兼顾经济效益。
最后,邓惠珍局长简要介绍了全省林业工作的情况,并对专家们提出的问题作了回应。她指出,作为“保护母亲河,保护生命之水”的重点民心工程,加快东江流域水源涵养林工程建设步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一要增加投资,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步伐,二要在省财力许可的情况下,逐步提高东江上中游和全省生态公益林的效益补偿标准。 附件:
据介绍,我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取得很大的成效,全省已基本完成生态公益林调整界定工作,通过林分改造,生态公益林林种树种结构进一步改善,生态功能等级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已提高到每年每亩8元,《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也已修订实施。“四江”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国家重点防护林带建设、平原绿化、自然保护区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森林公园建设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县和林业生态省建设,着力构筑全省生态屏障。在全省的大环境下,通过建设东江流域水源涵养林、珠江防护林、生物防火林带和自然保护区,东江流域上中游生态公益林建设也稳步推进,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生态效益显著。
经过了解,专家们一致认为,我省生态公益林建设势头很好,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资金投入是非常必要的。省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陈书燕指出,东江流域水资源的保护意义重大,它关系到流域群众的脱贫致富和东江中下游地区2000多万常住人口的生产、生活用水,还关系到广东经济建设的大局和香港的长期稳定、繁荣和发展。因此,必须加强东江流域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保护,以建成长效机制保证优质水源,改善和优化流域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研究员梁国昭认为,东江流域的水源涵养林就是一个大的“绿色水库”,生态效益显著,流域下游发达地区对上中游地区进行利益补偿是应该的。同时,生态公益林建设应注重空间布局,努力实现管理的现代化。中山大学环境与生态研究院院长、教授杨中艺建议在生态公益林建设过程中要注意两个“兼顾”,即在抓好东江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的同时兼顾省内其它流域,在注重生态效益的同时兼顾经济效益。
最后,邓惠珍局长简要介绍了全省林业工作的情况,并对专家们提出的问题作了回应。她指出,作为“保护母亲河,保护生命之水”的重点民心工程,加快东江流域水源涵养林工程建设步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一要增加投资,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步伐,二要在省财力许可的情况下,逐步提高东江上中游和全省生态公益林的效益补偿标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