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云: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要实现四个“绿色”

  4月23日在电白召开的全省沿海防护林建设现场会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龙云对我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寄予了厚望,要求按照“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持之以恒、区域发展、国际合作”的总体思路,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为沿海地区和沿海农、渔民构建安全的绿色长城、生态的绿色屏障、致富的绿色银行和永恒的绿色财富。
  黄龙云首先强调了召开全省沿海防护林建设现场会的三个目的:
  第一,结合广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防沙治沙大会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对全国防沙治沙工作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对贯彻全国会议的精神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从我省实际出发,贯彻全国防沙治沙大会精神有两个重点:一是沿海防护林建设,要进一步抓出成效。二是研究、安排和部署石漠化防治工作。
  第二,总结经验、典型示范,找到差距、增强信心,进一步把广东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推上一个新台阶。茂名市电白县经过长期的努力,在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有许多经验可资借鉴,有许多做法可供参考。建设博贺林带和水东红树林,体现了电白党委政府、干部群众的一种意志和斗志,也体现了电白历届党委政府对历史、对子孙后代负责的价值追求,更是体现了执政为民的党的宗旨和以民生为重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湛江市把沿海防护林视为生命树、“保护神”,体现在行动上,领导重视、狠抓落实,最突出的特点是部门通力合作。湛江、茂名两市的经验十分可贵,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
  第三,通过贯彻中央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通过总结典型,形成我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伟大的事业,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见到成效。因此,在确定工作总体思路时,应该做到:一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二要突出重点、持之以恒;三要区域发展、国际合作。通过采取以上这些措施,我们要为沿海地区和沿海农、渔民构建安全的绿色长城、生态的绿色屏障、致富的绿色银行、永恒的绿色财富。
  黄龙云指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是我省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沿海地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完善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关系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沿海地区的安全稳定,不仅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和防御海啸和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的迫切需要,还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和沿海地区建设林业生态省的重要内容。沿海地区的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将其作为责无旁贷的政治任务、社会责任,统筹兼顾,加强领导,确保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对此,黄龙云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统筹兼顾,正确处理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在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中,一定要处理好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决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的高速发展。与此同时,在注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应切实注重经济效益,做到以短养长、长短结合,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二是明确目标定位,确保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适应形势需要。我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要以增强抵御海啸和风暴潮等自然灾害能力为核心,扩大规模、拓展内涵,提高质量、完善功能,努力构筑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海疆绿色屏障。要突出基干林带建设,在加快断带缺口地方的造林步伐,尽快实现基干林带的真正合拢的同时,通过增加宽度、优化树种、调整结构,以及对残次林的更新改造,全面提升基干林带的林分质量和生态功能;要突出红树林的保护和发展,把红树林作为沿海防护林体系的第一道防线,在规划中占据位置,在工作中切实加强;要突出滨海湿地的保护和发展,要抢救性地将滨海重要湿地划为自然保护区,加大投入,加强保护;要突出城乡绿化美化,提高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档次,把森林引进城市,把农村建成花园,大力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
  三是完善投入机制,增强建设沿海防护林体系的发展动力。各地要树立生态建设主要由政府承担的观念,除重点工程由国家和省给予补助外,各级政府要按照防沙治沙法和国务院防沙治沙决定的要求,将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稳定投资渠道,逐年加大投入。同时,要坚持物质利益原则,引进市场机制,广开融资渠道,在利用社会资源、吸收社会资金上多动脑筋、多想办法。要完善政策措施,增强体系建设的内在发展动力,积极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省省情,能够有效调动沿海防护林受益主体直接参与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民群众自主建设沿海防护林体系的新机制、新办法。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建设沿海防护林体系的强大合力。要继续推行各级政府任期目标责任制,落实建设任务,实行目标管理,严格奖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明确其年度计划和发展目标,真正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得力。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的特点,涉及多个部门、多个方面,容易出现部门之间工作相互脱节等问题,为此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林业部门要切实做好全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广泛宣传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作用、意义及其紧迫性,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意识,增强参与的自觉性。(编辑: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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