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森林公安:护生态安全保林区平安

 

   
   
   

  6月18日,全省森林公安“三基”建设现场会在从化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全省林业局长会议精神,总结过去一年森林公安工作,分析当前森林公安面临的形势,交流“三基”工作经验,进一步研究部署今后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积极推进“三基”工程建设,促进广东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会上,省林业局局长徐萍华、副局长郑伟仪,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巡视员曹真,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永强分别作了讲话。各地级以上市林业局主管森林公安工作领导,各地级以上市森林分局、省森林公安局直属分局局长、政委,省林业局有关处室、直属各林场负责人,以及省政法委、公安厅、人事厅、编办、财政厅有关负责同志等250多人参加了会议。

去年全省森林公安工作成绩显著

  2006年以来,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公安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的支持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建设林业生态省,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森林公安以及省林业和公安各项工作部署,取得了较好成绩。据统计,全省共受理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5709起,查处5436起,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9049人(次),收缴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野生动物9万多只,收缴木材5.9万多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600多万元。有1个单位被评为全国公安优秀基层单位,2名民警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2个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9个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7名民警荣立个人二等功,41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
  对此,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永强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去年森林公安开展的一系列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针对性强、力度大,有力地净化了林区社会治安环境。同时在队伍建设、防控体系建设和执法规范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新的形势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省林业局局长徐萍华在讲话中指出,我省林业提出以现代林业建设为主题,实现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目标要求。这为新时期森林公安工作赋予了新内涵,既为森林公安工作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又给森林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森林公安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稳定、自身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任务依然繁重。而我省一些地方还存在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力度还不够大,执法工作还不够到位,“三基”工程建设整体水平不高等问题。
  为此,省林业局副局长郑伟仪强调,要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三基”工程、执法规范化、和谐林区等四个方面建设。今后一段时期全省森林公安工作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坚持从严治警,努力提高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全面推进“三基”工程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三是继续加大力度,适时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打击行动;四是加强法制建设,建立规范执法长效机制;五是落实综合治理措施,构建和谐的林区环境;六是加大宣传,扩大森林公安的影响力。
  张永强副厅长对此也提出了全力维护林区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的要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努力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不稳定因素;加大林区禁种铲毒工作力度;加强法制建设,确保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

努力实现“三基” 工程建设新突破

  省委、省政府即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工作的决定》。张永强副厅长要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此文件精神,紧紧抓住这一良好机遇,推进“三基”工程建设。首先要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的请示报告工作,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林业主管部门的重视支持。其次,一方面通过抓好以警力下沉、警务前移、执法办案、经费保障等为主的工作内容,实现每年安排5-10%警力到基层一线工作锻炼,确保基层警力达到总警力85%以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装备、经费向一线和基层倾斜的政策,全面促进基层组织建设;另一方面围绕信息主导警务战略,加大金盾工程建设力度,大力推进森林公安基础工作信息化,强化林区社会面的治安管理和控制;三是通过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认真落实公安部“三个必训”制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教育,让每一个民警真正做到“三懂”、“四会”,提升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

围绕林业中心任务切实加强森林公安工作

  森林公安的建设与发展步入了关键时期。徐萍华局长强调,一定要紧紧围绕林业生态省和现代林业建设这个中心,认真研究和解决森林公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加强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充分发挥森林公安在保卫生态安全、加强资源管理、维护林区稳定方面的重要职能作用。
  一是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生态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建立经常性的严打机制,全面推进林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定科学可行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把影响林区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各类群体性隐患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加大对大要案件的问责和查处力度。
  二是以“三基”建设为载体,全面提升森林公安队伍的综合能力。要从政策、体制、机制上和经费、装备、待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促进森林公安工作重心下移、警力下沉,把机关做“精”、把基层做“大”、把实战单位做“强”。要立足于森林公安实际,制定装备建设发展规划,确保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有计划地进行。
  三是整体推进正规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森林公安队伍。要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长,持之以恒地贯彻执行“五条禁令”,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加强基层所队长的教育和管理。理顺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对下级机关的领导和指挥关系,确保警令畅通。省森林公安局要加强落实和完善“下管一级”制度,定期对市、县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进行考核考查,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要加强养成教育和规章制度建设,坚持科技强警,加快实施“金盾工程”,完善森林公安“三情”、“四网”信息平台。
  四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森林公安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森林公安工作必须实行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行政关系仍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业务工作接受公安部门指导。各级林业部门要找准切入点,做到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切实加强对森林公安工作的领导。要支持和帮助森林公安处理好与政法纪检部门、检法机关以及发展改革、财政、建设、交通等部门的关系,积极争取关心支持配合和资金项目投入。同时,要为森林公安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创造条件,改变直接干预过多的状况,并且要依法慎用警力,严禁动用森林公安民警参与、从事非警务活动,严禁向森林公安机关下达创收和罚没指标。(编辑: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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