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十七大精神 广东现代林业圈定八大关键词

       

   
  12月13—14日,省局召开2007年度总结暨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会议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对今年全省林业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部署2008年工作。局党组全体成员、副巡视员和局机关各处室、局所属在穗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2007年是我省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第一年。对此,与会人员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大家认为,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林业局的指导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林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林业决定,全面推进广东林业生态省和现代林业建设,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发展林业产业、山林纠纷调处、依法治林等六个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和新进展。据统计,目前全省林业用地1.65亿亩,有林地1.39亿亩,森林覆盖率为55.9%,林木绿化率59.3%,活立木蓄积量3.815亿立方米,林业产业年生产总值预计达1463.6亿元。
       省局局长徐萍华在讲话中指出,今年3月全省林业局长会议所提出的广东现代林业发展思路,即五个“要素”、五个“提高”和五个“必须”,是符合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也是符合国家林业局提出的发展现代林业的内涵要求的。
        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构建森林生态、林业产业和森林文化三大体系,抓重点、抓落实、抓谋划,2008年全省林业工作圈定了八大关键词——
        生态安全
        维护生态健康和安全,提升防范森林灾害能力。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把肇庆市两场森林火灾的经验教训转化为推进森林防火体系建设的动力,建立健全以森林防火组织机构与现代化森林防火应急指挥中心相结合的森林防火组织指挥体系和通信体系,提升森林火灾的抗御能力;二是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三是建立和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
       深化改革
       根据十七大报告“改革集体林权制度”的要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制定出台改革相关政策性文件,抓好试点探路实践,努力实现生态得保护、林农得实惠、林业得发展的总目标。同时认真落实省林业决定的有关改革要求,积极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关注民生
       根据十七大报告中“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研究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当中,如何通过林业发展增加林农收入。在提高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的同时,要通过林权制度改革确保补偿直接补到农民手中,另外要通过发展林业产业带动林农致富。
       科技支撑
       提高林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充分发挥科技在良种选育、资源培育、防灾减灾、产业发展和资源管理的支撑作用。重点研究四个领域:一是提高林地产出率;二是办好中国南方珍贵树种繁育基地,为林业发展提供良种起示范带动作用;三是生物质能源发展要有实质性突破;四是要积极探索事关全局发展的一些专业性课题。
       森林文化
      充分重视和发挥林业巨大的社会功能,承担起促进社会和谐、构建生态文化、推动文明进步的重要职责,积极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理念。要利用明年3月的林业宣传月,通过多种文化形式,积极弘扬生态文明,普及生态和林业知识,增强林业行业的社会影响力。
      林权调处
      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把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抓好抓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山林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力度,建立大要案备案制度,确保全省山林纠纷案件总数逐年下降,维护林农合法权益。
       产业发展
      组织实施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指导意见,做大第一产业、做强第二产业、做优第三产业。重点扶持一批林业龙头企业,加快培育名牌产品和示范项目,做好政策服务,特别是在提高产业的生态含量方面要积极引导。
       机关建设
       加强林业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生态文化建设,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重在职能理顺、能力提高等方面抓好机关建设,增强林业行业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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