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萍华:发挥林学会优势,推进广东现代林业发展

   
   

  12月27日上午,广东省林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省林业局局长徐萍华、副局长陈俊勤,中国林学会常务副秘书长李岩泉,以及1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省林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工作,选举产生了省林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研究部署了省林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工作。
  李岩泉宣读了中国林学会的贺信。贺信中指出,近年来广东省林学会团结依靠广大会员,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决策咨询、举荐人才等活动,为推动广东省林业科技发展、林业建设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经过选举,广东省林学会产生了以省林业局徐萍华局长为理事长,省林业局陈俊勤副局长、华南农业大学陈晓阳校长等6位同志为副理事长的87名理事组成的第八届理事会。新当选的理事涉及了林业的各个学科专业,包括:林学、林木育种、森林生态、森林经理、林业经济、木材加工、森林保护、园林等十几个专业,基本覆盖林业学科各个专业和一些交叉学科;从所从事的工作来看,有从事林业行政管理的人员,又有从事林业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等技术工作的人员,还有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和生产一线的人员。
  广东省林学会第八届理事会还聘请原广东省委书记、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若同志,原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原省政协副主席王宗春同志,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广东省政协副主席、省农科院院长罗富和教授3位同志为名誉理事长;聘请省政协常委、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邓惠珍同志,中国林科院首席科学家、博导白嘉雨研究员,原华南农业大学副校长陈北光教授3位同志为顾问。
  徐萍华在会议上指出,广东林业已迈入新的发展阶段,林业产业总产值、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等均居全国前列。主要表现在: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新思路。全省已登记换发了林权证的林地面积1.45亿亩,占全省林地面积的87.8%,为我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省政府建立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
  ——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有新举措。沿海防护林和红树林建设工程,林分改造工程进展顺利;第四批10个县(市、区)被省政府授予“林业生态县”称号;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全省有4个县(市)、40个村、316户分别被评为全国“绿色小康县”、“绿色小康村”、“绿色小康户”。
  ——防灾减灾能力有新提高。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成功组织扑救肇庆市两场较大森林火灾;启动国家林业局部署的防治机制改革示范试点,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同比下降了7.2%。
  ——林业产业有新发展。恢复了省林业局产业处,出台了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管理暂行规定,清理整顿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加强和规范野生动植物产业管理,促进以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为主载体的生态旅游。
  ——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有新突破。省政府颁布了《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办法》,为山林纠纷调处提供了法律依据。增设了省林业局林权争议调处处,充实了调处工作力量。
  ——依法治林工作有新进展。《广东省封山育林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开展了《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广东省木材经营和运输管理办法》已报省政府审议。
  徐萍华还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省林业工作要顺应时代要求,把握新的发展机遇,确立新的发展思路,采取新的发展举措:一是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动力,激活林业发展活力;二是以提升灾害防控能力为目的,完善林业灾害防御体系;三是以实施林业生态工程为重点,构建绿色生态屏障;四是以加快发展林业产业为途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五是以发展繁荣生态文化为载体,大力建设生态文明;六是以推进科技创新和法制建设为保障,提高林业发展质量。
  徐萍华最后指出,省林学会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学会,从其前身中山大学林学会1929年成立至今,已经历了近八十年的历程,为广东林业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省林学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紧紧围绕广东现代林业建设这个中心,自觉地把林学会工作放到现代林业建设的全局中来定位、把握和运作,发挥好桥梁纽带、宣传发动和服务保障作用,倡导合作创新精神和提升综合能力,为加快林业生态省和广东现代林业建设,为构建绿色广东、和谐广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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