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封山育林条例》1月1日正式实施

  今年1月1日,《广东省封山育林条例》正式开始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对于推动和规范我省封山育林工作,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提供法规保障。   《条例》明确了政府封山育林的责任,规范了封山育林方式、类型、措施等技术性要求,确定了封山育林的扶持政策和封山育林成果归属政策,对封山育林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和森林火灾预防工作也做出了规定。此外,《条例》强化了相关法律责任。对在封山育林期间,在封山育林区内放牧、猎捕野生动物、采挖树木等破坏封山育林的禁止性行为做出了具体的处罚规定。   各地要加强《条例》宣传,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在报刊、杂志和网络进行专题系列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封山育林的良好社会氛围。要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着手制订封山育林规划,为封山育林的开展提供科学依据;强化协调,做好相关配套政策的落实,为封山育林的开展提供政策保障,推动我省封山育林工作的深入开展。(营林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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