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霹雳行动” 保护野生动物

 

 
  1月7日上午,省森林公安局、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广州市森林公安分局和广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联合开展“霹雳行动”,分2个检查组对南沙区的酒楼及禽鸟养殖场所进行检查。在对万顷沙镇九涌半的众兴*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酒楼存在违法经营省重点及“三有”(有科研价值、有经济价值、有益)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检查组马上没收了违法经营的野生动物。与此同时,另一个检查组接到群众举报,在南沙街东瓜宇村查到了一个地点偏僻的鹭鸟非法养殖场,当场收缴鹭鸟300多只。据广州市森林公安分局办案民警统计,上午的行动中,共收缴黑水鸡、夜鹭、斑嘴鸭等省重点及“三有”保护野生动物420只。
  按照《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非法出售、收购、宰杀、运输、携带、贮存和邮寄受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将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酒楼的经营者一定不能存在侥幸心理,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一定会受到严惩。广大群众要树立生态文明的意识,不吃受保护野生动物,如发现有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可马上向当地林业部门举报。(省森林公安局)
  相关链接:针对在我省部分旅游区时有发生乱捕滥食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违法现象,省森林公安局决定于1月7日至22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行动,代号为“霹雳行动”。省森林公安局要求各地在“霹雳行动”中集中时间、集中警力,重点打击旅游区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彻底非法收购、出售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市场、窝点和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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