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构建产业新格局 推动林业大发展

  日前,省林业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经贸委、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金融服务办公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意见》提出,广东要做大做强林业产业,构建林业产业发展新格局,最大限度发挥林业经济效益,到2010年,广东林业产业年生产总值要达到1790亿元,林业产品年出口额达126亿美元。

  全省划分为三大发展区域
  目前,我省林地面积 1101.6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省每年木材缺口达1100万立方米以上,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瓶颈约束效应日益凸显。为防范森林资源危机,《意见》提出,我省将增加木材自我供给能力,做大以森林培育业为主的第一产业,做强以林产工业为主的第二产业,做优以森林旅游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大力拓展生物质能源和材料等新兴产业,构建我省林业产业的新格局。
  全省规划为三个林业产业发展区域。珠江三角洲地区,以推进城市林业建设和发展苗木花卉业为突破口,拓展新兴产业,建立野生动植物培育基地,适度发展速生丰产林、生物质能源,巩固提高人造板和家具业。东西两翼地区,加快工业原料林、速生丰产林和经济林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浆纸、林产化工和竹木果药等加工业,适度发展生物质能源产业。粤北地区,充分利用区内良好的森林资源、自然条件和地域空间,发挥传统木材主要产区的作用,重点建设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珍贵用材林、木本药材林、竹林和森林食品生产基地,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因地制宜发展人造板、浆纸、家具、生物质能源、松香及其它林副产品深加工业,优化山区经济结构,加快山区经济发展。

  加快商品林基地建设,提升林产品竞争力
  森林资源是发展林业产业的基础,《意见》提出,要以优化调整为主线,鼓励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完善利益机制,加快商品林基地建设,实现公司、农户利益双赢。因地制宜加快“名、特、优、稀”经济林基地建设,扩大珍贵、珍稀树种和大径材的种植面积,建设一批现代化的花卉和种苗基地。
  《意见》要求,以提升核心竞争力为重点,全面提高木材加工业整体素质。发展林浆纸一体化,鼓励国有林场、林业公司与国内制浆造纸企业共建造纸原料林基地;大力开发结构型、功能型人造板,逐步培植一批大型骨干企业和产业集群;重点发展珠江三角洲中高档家具产品,加强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研发; 发展各种木竹地板、木竹工艺品,进一步研究新型竹质和木竹复合材料,开发竹炭、竹纤维等产品;建设环境友好型林产加工业,限制新上小型锯材加工项目,逐步淘汰圆锯锯材加工厂。

  配套政策措施加速林业产业发展
  《意见》强调,我省将在财政、税收、金融、组织、技术和服务等方面给予林业企业优惠,加快林业产业发展。
  ——加大财政投入,重点扶持林业龙头企业和获得世界、国家、省名牌产品以及驰名商标的企业,扶持生物质能源和新型材料等新兴产业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推广,以及重点地区“名、特、优、稀”经济林和珍贵树种优良种苗的开发推广和基地建设。
  ——加大财政贴息力度,对林业龙头企业的种植业、养殖业以及林产品加工业贷款项目,各类经济实体的工业原料林贷款项目,山区综合开发贷款项目,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苗圃和森工企业多种经营贷款项目,一定规模的珍贵用材林、生物质能源和材料基地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贴息。
  ——支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落实国家和省给予非公有制林业企业包括市场准入、资源供给、税费和投融资等方面的鼓励政策,为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环境。鼓励民营企业和个人积极投资林业产业。非公有制林业产业项目列入全省林业产业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
  此外,我省还在建立林业信托基金制度、财政支农资金投放、返回育林基金、编制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扶持龙头企业、完善森林资源采伐管理、创新林业产业机制等方面支持林业产业,加快林业产业的发展。(产业处)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