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赋予林业新的崇高使命,是现代林业的建设目标。当前广东的发展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省委十届二次全会提出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为广东林业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服从、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继续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做好林业计财工作,努力争当发展现代林业的排头兵。
目前我省林业发展已经具备了许多非常有利的条件,但也面临许多挑战,存在不少问题,除了客观因素外,发展观念落后,管理粗放也是重要的原因。在我们林业系统中,部门林业的思想比较普遍,无论是思考问题,开展工作,还是编制发展规划,报批建设项目,争取资金投入,眼睛只盯住本部门,很少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相衔接,很少与有关部门相沟通,辛辛苦苦做了很多事情,有时还得不到当地党委政府的认可,反过来又严重制约了林业的发展空间。在争取资金投入的问题上,有畏难情绪,汇报沟通少,等靠思想严重;筹集手段比较单一,只盯着财政资金,对争取社会投入研究少;考虑部门眼前情况比较多,主动研究落实有关林业长远发展政策少等等。这些问题,一方面是我省林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反映,另一方面也是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还不够深入,推动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措施还不多的反映。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学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促进我省现代林业的建设和发展。为此,提出如下措施建议:
一、树立大局意识,以战略眼光谋划林业发展。
与国内先进省份相比,无论在森林经营水平、生态建设力度、产业结构调整、财政对林业投入的增长率等方面,我省都存在差距。所以,我们要树立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跳出林业想林业,将林业的发展放到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中,放到全国林业发展的大局中进行谋划,把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对林业的要求转化为林业建设的内容,特别是通过参与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业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林业灾后生态恢复重建规划》等,提前谋划林业发展规划思路,及早思考保障林业持久稳定发展的长远大计,并积极争取将林业发展的重点、份额、位置列入到国家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中,做到合理定位。
二、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林业筹资理财工作。
1、抓好政策落实,促进林业改革发展。要抓好政策的研究和争取,从国家投资、财政、税收、投融资体制等改革中谋求林业发展的政策支撑。要努力争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的财政扶持政策;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国家即将出台《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平稳衔接过渡;要协调省财政厅和有关金融机构,争取彻底解决“十年绿化广东”期间林业部门在国内银行贷款的遗留债务问题;要落实国务院即将批准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相关政策;要积极研究落实国家将出台的资产评估指南和抵押贷款指导意见,研究建立林业政策性担保、保险制度;配合金融部门,探索研究林业小额信用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金融产品。
2、拓宽渠道,努力争取中央和省对林业投入的增加。我们要紧紧抓住国家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强化土地管理、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等历史机遇,积极谋划林业发展的新亮点,通过编报建设规划和工程项目,努力争取林业投入的增加。当前,要加强与省财政厅的沟通协调,抓紧落实2008年度提高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红树林及沿海防护林建设、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改造升级、林业科技创新示范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等专项资金;争取中央和省财政部门及时安排林改经费补助;争取落实林业灾后生态恢复重建、防护林建设等中央政府投资和财政投入的增加。要突出区域建设重点,集中投放,不断研究林业投入的最优配置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林业投入的效率和效益。
3、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要注重制度建设,用制度管理资金运作,完善局直属有关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预算和资金管理,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突出重点扎实抓好行业内部资金稽查,并积极配合审计厅等有关部门开展审计、稽查工作;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对查而不改、屡查屡犯的单位和地区,停止报批新的项目和安排有关资金。(计财处 杨 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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