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项改革创新举措推进广东现代林业科学发展

  编者按: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全省林业系统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以思想大解放促进林业大发展。省林业局新一届党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形成了12项改革创新的重大举措,全面推进广东现代林业科学发展。为便于各地贯彻落实,现网站予以发布。
  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中,省林业局新一届党组紧紧抓住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着力推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文化林业、创新林业、和谐林业,围绕突破阻碍现代林业发展的思维定势,突破影响现代林业发展的利益格局,突破制约现代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了12项发展现代林业的重要决策部署。
  一、积极稳妥推进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全省林地面积1.65亿亩,其中集体林地面积1.51亿亩,占91.5%。力争用三年时间,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形式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保集体统一经营管理和依法流转的集体山林收益70%以上均分给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探索具有广东特色的林改新路子,实现“农民得实惠、生态得改善、林业得发展”的目标。
  一要全力抓好试点工作。省、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林改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四会、博罗、始兴三个县(市)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完成试点工作,为全省林改工作探路子、出经验、做示范。二要力求在政策上取得突破,操作上实现新的支撑。《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及《广东省推进集体林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要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尽快下发上述文件,为全省推进林改工作提供政策支持。三要力求在观念上取得突破,思想上实现新的飞跃。要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中央政治局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会议精神上来,引导农村广大农民主动参与改革,激励基层组织创造性开展改革。四要力求在形式上取得突破,权属上实现新的稳定。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要求,结合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生产力发展水平,采取均股、均利的形式开展林改工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
  二、支持耕地占补平衡
  各级林业部门要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积极配合国土部门做好开发补充耕地的工作,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共同推进,狠抓落实,确保成效。
  三、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实现形式
  实现义务植树形式的多样化。全民义务植树的形式,要从以植树为主的形式,转到植树与完成一定劳动量的造林整地、育苗、林木管护、树木抚育等多种形式并举。鼓励单位和适龄公民通过认种认养认管公共绿地、林地、树木和古树名木及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的形式履行义务;鼓励适龄公民参加幼林抚育或管护林木形式履行义务;鼓励单位和适龄公民以绿化文艺创作、绿色文化宣传活动等形式履行义务;鼓励有关部门、系统等自行开展营造有特色的纪念林、主题林活动履行义务。
实现义务植树地点和时间的灵活化。适龄公民可以参加绿化委员会在义务植树基地组织的植树活动,可以在所在社区、房前屋后或工作地点(庭院)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机关领导干部可以在下乡时参加当地的植树造林,完成相应的义务植树任务。
  四、加快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步伐
  按照《广东省新十项工程规划意见》中的宜居环境工程建设要求,在抓好东江水源涵养林、林分改造和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的基础上,启动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以及雨雪冰冻灾害地区森林生态修复等工程,进一步加快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步伐。加强重点生态工程管理,完善奖惩制度,促进工程质量提高,确保三年见成效。
  一要加快工程建设步伐。在各级财政加大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制定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一般生态公益林建设。二要加强工程管理。根据财政、社会资金投入和经营管理模式的不同,制定不同的经营管理措施。三要完善奖惩制度。根据年度检查验收结果编制下一年度重点生态工程投资计划,验收结果90分以上的单位增加其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投入,对验收结果70分以下的单位减少其重点生态工程投入。四要确保工程建设成效。在年度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制定三年成效检查的办法,确保工程建设三年保存率、成林率达到90%以上。
  五、优先安排造林大户采伐指标,简化木制品运输放行手续
  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营造商品林、工业用材林。凡造林1000亩以上的,优先安排林木采伐指标,可凭林权证和经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直接到林业主管部门领取采伐证。
  凡运输木(竹)制品、进口木材、本省无分布(树种)木材的,凭销售发票放行,不须再办理木材运输放行许可证。外省规定不用办理运输证的木材、木制品等进出广东,按外省规定执行。
  六、创新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机制
  在《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的基础上,争取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广东省生态公益林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明确生态公益林经营者的责权利,并将生态公益林分为重点生态公益林和一般生态公益林。
  对于重点生态公益林,逐步建立财政投入自然增长的长效机制,确保提高生态功能等级所需资金。积极探索政府租赁、赎买经营管理重点生态公益林的模式。
  对于一般生态公益林,探索集体、个人和企业参与生态公益林经营,由当地林业部门指导其编制经营方案,并经省林业局或授权单位批准后实施。主要采取三种形式:一是通过免费提供乡土阔叶树种苗、到一定期限的成熟林木优先配给采伐指标和林权抵押贷款等优惠政策,鼓励林农自主经营。二是通过颁发证书、勋章、冠名等形式,鼓励企事业单位、团体、个人捐资建设。三是试行通过租赁等形式,赋予企业和个人经营权,其补植和套种的乡土阔叶树或珍贵树木到一定期限的成熟林木,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可采伐利用。
  七、严禁收取木材购销差
  各级林业部门、基层林业站在办理木材采伐、放行等手续中,不得收取木材购销差价款。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积极盘活本单位存量资产,依法妥善安置富余人员。
  八、简化手续、减免收费,促进野生动物利用
  对捕捉、猎捕、收购、出售、加工、利用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等行政许可事项中涉及运输行为的,直接凭行政许可文件领取运输证,不再办理运输申请等手续。会同省物价局、财政厅修改有关文件,取消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运输证明收费项目。
  对于驯养繁殖技术成熟、可以大规模驯养繁殖物种的或具有合法来源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不再局限于54种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允许从事经营利用性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
  九、大力加强国有林场的改革与发展
 
 实行分类经营改革,把国有林场划分为生态公益型、生态经营型和商品经营型。生态公益型林场以生态建设和保护为主要任务;生态经营型林场兼顾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商品经营型林场以发展产业为主,实行企业化管理,按市场机制运作。
  国有林场要创新发展路子,按照发展现代林业的要求,把生态建设放在首位,着力加强森林资源的培育和保护,争当全省生态建设排头兵。要改革和完善经营机制,在调整经济发展方式上下功夫。要深化林场运作机制的改革,不断完善人事、劳动、用工、分配等方面的制度,调动林场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十、创新森林防火预防与扑救机制
 
 建立广东省航空护林站。强化火源管理。提高我省森林防火科技含量,增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能力。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议案结束后,争取政策沿续,加宽加密防火林带,争取延续议案优惠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生物防火林带网络体系,提高我省森林防火综合能力。
  十一、力争五年内调处万宗山林纠纷
  力争5年内调处全省现有的11795宗山林纠纷案件,切实维护林区和谐稳定。要落实领导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建立市、县、镇领导包案制度,实行包调查、包处理、包疏导教育、包结案、包息诉罢访。要创新管理机制,聘请基层老同志、老干部、老党员为乡村调解员,把纠纷解决在基层。强化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员制度。制定《广东省市际林木林地争议调处工作操作规程》。要建立奖惩机制,把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成效与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创建林业生态县、安排采伐指标和项目经费等挂钩,严明奖惩。
  十二、转变机关作风,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创新反腐倡廉机制,以完善具有广东林业特色的惩防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干部职工恪尽职守、勤政廉政、干净干事、开拓创新。进一步规范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对人、财、物和各种权力运行的监督,确保资源、资金和队伍安全,为广东发展现代林业提供支持和保障。
  创新提高林业基层干部队伍素质的模式,在一定范围内建立轮岗、交流、培训基层领导干部的机制。探索选送林业基层领导干部到林业院校、上一级林业部门脱产培训或挂职锻炼等形式,增长才干,提高素质。选好配强基层林业站、木材检查站、森林消防队(站)长,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开展林业送知识下乡活动,针对林业基层工作需要,选定培训内容和师资,选派专家和老师到基层巡回讲课,为基层培训急需的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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