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加快试点探索的基础上,力求在政策、观念和形式上取得新突破,推进改革步伐,探索具有广东特色的林改新路子,实现“农民得实惠、生态得改善、林业得发展”的目标。
  解放思想,推进林改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全省林业系统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以思想大解放促进林业大发展。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中,省林业局新一届党组紧紧抓住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着力推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文化林业、创新林业、和谐林业,围绕突破阻碍现代林业发展的思维定势,突破影响现代林业发展的利益格局,突破制约现代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12项科学发展现代林业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解放思想重要成果之一的“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决策部署,将在今年内提速,加快推进改革。
  目前,全省林地面积1.65亿亩,其中集体林地面积1.51亿亩,占91.5%,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经充分调查研究,省林业局党组决定,力争用三年时间,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形式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保集体统一经营管理和依法流转的集体山林收益70%以上均分给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探索具有广东特色的林改新路子。
  今年初,我省正式启动林权改革试点工作。目前,省、市林业主管部门正加强对四会、博罗、始兴三个县(市)林改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力争如期完成试点工作,为全省林改工作探路子、出经验、做示范。
      三大突破,创新发展
      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改革中深层次的核心问题,产权不清、经营主体缺位是制约林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是影响林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体制性障碍。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中,省林业局提出,广东林业将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进整体林业的改革,激发林业发展的活力。其中,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力求政策、观念、形式取得“三大突破”。
  一是要力求在政策上取得突破,操作上实现新的支撑。《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及《广东省推进集体林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目前,省林业局正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尽快下发上述文件,为全省推进林改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二是要力求在观念上取得突破,思想上实现新的飞跃。省林业局提出,要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中央政治局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会议精神上来,引导农村广大农民主动参与改革,激励基层组织创造性开展改革。
  三要力求在形式上取得突破,权属上实现新的稳定。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要求,结合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生产力发展水平,采取均股、均利的形式开展林改工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编辑 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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