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增强森林防火宣传的感应力,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人士热爱森林、关注生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征集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有奖活动。
一、时间安排
2008年6月1日至7月15日。
二、作品要求
1、符合政策、语言生动、文字隽永、通俗易懂、寓意深刻、温馨文明,具有警示教育意义;
2、简洁明了,用语规范,内容健康。字数控制在8—16个字以内;
3、每条标语务必注明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4、已在社会广泛运用的宣传标语不在征集范围。
三、征集方式
1、来信投稿。稿件请寄“广州市中山七路343号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收,并请在信封背面注明“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征集”字样。
2、网络投稿。电子邮箱:gdfhb2004@21cn.com。
3、传真投稿。传真电话:020—81839429。
四、评选方法及奖励
7月下旬,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按照公正、公平、公开、民主的原则,从来稿中评选出20条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获奖标语每条奖励100元。
五、说明与要求
1、内容相同或相似的稿件,以第一时间发出的稿件作为参加评选的稿件,后到的相同或相似的稿件不列入评选范围。
2、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及林区中小学生积极参与此次征集活动。
3、活动结束后,此次获奖的宣传标语将供全省森林防火宣传使用。宣传标语的著作权归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防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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