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改革:鱼和熊掌兼得

  ■本刊记者 李刚   通讯员  钟俊锋  焦亚邱
  2008年一场冰灾,使广东北部的众多山林遭受重创。在此之时,有“第三次土改”之称的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广东悄然打响,这项旨在实现“农民得实惠,生态得保护,林业得发展”的重大变革,或许正是广东灾后林业复产的一剂良药。
  权责不明
  广东,“七山一水二分田” ,2006年森林覆盖率56.3%,是实实在在的林业大省。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广东的木材缺口也在不断加大。
  据调查,仅广东珠江三角洲就有1万多家木材加工企业,木材供需矛盾尤为突出。“十一五”期间,广东每年木材采伐数量被限制在1500万立方米。而目前广东每年木材用量以1800万~2000万立方米为底线。这意味着在未来几年,广东木材用量存在一个千万以上用量缺口,而这个数字正每年逐步攀升。
  不仅自给严重不足,广东木材进口也面临通路不畅的忧患。
  广州市林业局常年法律顾问王权典告诉记者,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满足用材需求,政府鼓励林业多渠道融资,积极推动商品林建设。早在1997年,广东省政府就颁布了《广东省外商投资造林管理办法》。2000年发布的《关于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提高林业三大效益的决定》中,又对非公有制造林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尤其是在2003年中央9号文要求“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后,广东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势头更为迅猛。这些极大地促进了广东商品林的发展。但是当政策继续深入时,不可避免地遭遇了林权问题。
  记者在四会市下茆镇高村采访时,村民严金初告诉记者,他们王塘村民小组有600多亩山林,基本为村民责任山,村民们自己经营了200多亩,另外400多亩村小组想承包出去,但由于责任山没有林权证,承包的利益不好统筹,只好荒弃。“荒山上种点杂木,能收一点是一点。”严金初说。
  与此类似的情况也在其他村民小组上演。“很多人找我协商承包山林的事情,但是村里的林子都是你一点、我一点,又没有发证明确,怕集中起来到时有意见啊。”高村门口岭村民小组组长罗振强告诉记者。
  “目前林地使用权的林权证发证率还不高。主要涉及林地、林木出让、转让、租赁等流转多,有的多次流转,未及时办理登记;山林权属争议较多。”王权典说。据了解,目前全省存在山林权属争议案件12268宗,涉及林地面积达386万多亩。
  林权的不明确,使得林农一直没有经营主体地位,没有真正拥有林业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从而严重阻碍了林业生产力的发展。
  广东版林改上路
  为推进广东林业的发展,2007年年底,广东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成立,正式拉开广东林权改革序幕。
  按照部署,2008年1至8月,广东率先在始兴、博罗、四会三个县(市)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之后在全省全面铺开。
  鉴于广东实际,集体林地占了林地面积的91.5%,其中半数以上的集体林地实行集体统一经营。由于市场经济发育较早,广东目前发包、租赁等流转的林地面积占了接近两成,通过科学管理,规模经营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原省林业局局长徐萍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广东版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经营权交给农民,使农民不仅具有经营的主体地位,而且享有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还山、还林、还利于民,使广大农民耕者有山、耕山有责、务林有利、致富有门,积极探索既能够兴林又能够富民的林业经营体制。”
  也就是说,广东林改不能简单等同于分山。实质上是,要引导农民选择一条既有利于林业经营发展,又能合理分享经营收益的双赢路子。
  这一点,在韶关的始兴有着突出体现。据始兴县林业局副局长钟良福介绍,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始兴就开始了集体林地的发包、租赁等流转工作,目前全县70%左右的集体林地已经承包出去,村民参与享受集体承包收益的分红。因此,新一轮的林改,始兴将坚持“均股、均利、不均山”的原则推进工作。
  从1月份确定试点,到如今已经过去几个月。3月19日,记者来到始兴,了解目前的试点情况。只是事有不巧,钟良福告诉记者,目前始兴的相关试点方案尚未正式出台,加上村“两委”选举即将进行,试点工作可能要推迟到4月份才能正式展开,对于方案的大致内容也不便透露。
  随后,记者赶赴四会。四会市林业局局长冼志权告诉记者,今年1月27日,《四会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初稿)已经出台,根据方案,四会将在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配套改革等方面推进林权改革工作。
  冼志权介绍,四会为摸索经验,以点带面,选定下茆镇作为该市林改工作试点镇,并在试点镇选出就一个具有代表性的高村委作为试点村,首先进行集体林权改革,为全市全面开展林改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目前第一榜(即林地的现状和参与林改人口情况)公示阶段已经完成,现各村小组正在相继召开村民大会,研究制订符合各自实际的林改工作具体操作方案(细则)。
  “公示已经过去了,基本上没有异议,大家都等着发证了。”高村村支书郑敬洲说。
  按林权改革部署,今年改革的重点,将是对占绝大部分的集体林进行产权明晰。同时,力争在对集体林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在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现代林业生产力方面作出积极的产权所有制度探索。
  加快配套改革研究
  林权问题其实不是新问题,政府之所以一直未作改革,更多的则是考虑到林木所具备的生态效益。
  “政府就是怕砍木头,但是林业要发展必须要走产业化道路,实行人工种植。拿天然林来说,残次林一亩出材量还不到一立方米,但是人工林现在就可以到10立方米。”广东省人大代表、始兴县胆源林场经营者李根才说。
  从林业产业的发展角度来说,大力发展商品林无疑是必然方向。但是,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说,或者又得慎重考虑。
  “有专家做过计算,森林的直接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比值是1∶9,因此不能简单地把森林的效益理解为经济效益。”广东林业科学研究院张卫强博士说。
  拿始兴来说,目前承包出去的集体山林多为天然林,这些林木虽然产材率不高,但生态效益比起单一的人工商品林绝对有过之而无不及。而在四会,目前砂糖橘和速生桉的种植面积已经达几十万亩,而这些林木无不是替代了原先更有生态保护作用的天然林或人造林。当商品林经营权放活的同时,对于生态的保护自然也要考虑进来。
  然而,目前相关政策对此并没有明确,而所谓的“适地适树”也仅是一个指导意见。
  “我觉得对于天然林还是要谨慎一些,尽量少改变原来的成分。政府在配套改革时,应该加强树种选择的引导,发展间种,建立林地生态效能评估、审核体系,涉及生态敏感区域时尤其要注意,在保证林地经营者积极性的同时,确保生态质量的提升。”广东林科院高级工程师程庆荣建议。
  随着商品林的逐步放活,生态林的矛盾也逐渐凸显。
  “目前生态林的补偿金太低,应该加大对生态林的补偿力度。”李根才说。
  随着商品林的放活经营,生态林的收益和商品林的收益差距越来越明显。虽然目前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已在不断提高,但目前两者差距太大,一时确实难以平衡。
  在提高生态林补偿金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生态林管理存在的问题。目前生态林多为林业部门聘请护林员管理,而受益的农民却没有相关责任。
  “利、权不分明,农民拿了补偿金,什么责任也没有。护林员工资太低,我们这里一般就200元一个月,护林员也没积极性,不出事就拿钱,出了事大不了不要工资了。这样管理,补得越多越乱。”始兴县林业局营林股冯学周说。
  “应该建立生态林等级补偿机制。目前生态林无论好坏,都是补同样的钱,就没有积极性管好生态林。只有通过分等级补偿,才能提高相关利益者管理的积极性。”李根才建议。
  随着林权改革的实施,相关配套改革的研究开展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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