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管理——2007年广东林业生态状况公报之四

——保护管理——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省政府批准建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确定在始兴、博罗、四会三个县(市)先行试点,各项改革工作正在扎实有序推进。认真调研,积极探索推进国有林场、森工体制改革,局部地区取得实质性进展。如东莞市以建设森林公园为载体改革国有林场,新丰、翁源等县自主改革森工体制。
  林政管理 
  实行林木采伐许可分类管理,基本实现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网络化、自动化、规范化。全年共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11批1106宗,面积8733公顷。开展国家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综合监测试点和我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六次复查工作以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被国家林业局评为“全国保护森林资源先进单位”。
  野生动植物及湿地资源保护 
  建立广东鳄蜥研究保护中心,人工驯养繁殖研究鳄蜥种群达到45只。在深圳启动德保苏铁回归自然试验。加强对候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新建监测站点16个。在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建立我省首个湿地教育基地。开展肇庆星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启动珠江口红树林湿地保护圈建设工程。
  森林防火 
  全年营造生物防火林带5404公里,面积7341公顷。印发《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州、深圳、惠州、云浮、清远、韶关等市组建了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全省共发生森林火警火灾124次,过火面积2335.95公顷,其中受害森林面积1124.97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0.12‰,森林火灾发生率1.01次/10万公顷。
  森林病虫害防治 
发布《广东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在肇庆市举行了突发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应急演练。基本形成省、市、县、镇(乡)、村五级监测预报网络。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面积49.98万公顷,其中成灾面积0.57万公顷,成灾率为0.59‰,防治作业面积22.15万公顷次,无公害防治率99.66%,种苗产地检疫率98.9%。
  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活动 
  组织“春剑行动”、“绿盾二号行动”、“保护候鸟行动”等专项打击行动。破获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和省林业局挂牌督办的阳西“5.22”特大非法运输巨蜥案、湛江“6.22”非法运输老虎案、广州“9.19”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案等10宗重特大刑事案件,受到国家林业局的表彰。收缴国家保护野生动物18815只(头),收缴木材51354.9立方米,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96.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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