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劳应勋率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郭德勤、潘大林等省人大代表一行,在省林业局王惠恒副巡视员的陪同下,视察了台山上川岛猕猴省级自然保护区。
代表们听取了省林业局和台山上川岛猕猴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实施省人大议案的工作汇报,实地视察了上川岛自然保护区办公楼、宣教中心和专家楼,并到自然保护区内考察了猕猴种群状况和生存环境,充分肯定了全省自然保护区议案的实施工作,认为省人大议案的实施,使全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主要体现在:一是数量和面积快速增长,议案实施前,全省仅建立自然保护区60个,管护面积33.7万公顷,占全省陆地国土面积的1.89%。议案实施后,截至2007年底,全省已建立各类型、各级别自然保护区340个,是议案实施前的5.7倍,陆地管护面积114.2万公顷,占全省陆地国土面积的6.4%;二是资金投入持续稳定,2000-2008年,省财政共下达议案资金14787万元,用于补助151个自然保护区开展建设;三是基础设施日臻完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建成办公室2.2万平方米;宣教中心、实验室、标本室1.2万平方米;全省70%以上的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有了固定的办公楼、护林站、了望哨等基础设施。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四是管理体制基本理顺,粤机编办〔2000〕387号,明确规范了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体制、机构名称和级别,国家级为正处级事业单位,由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省级为副处级事业单位,由省与市、县共管,以市、县管理为主;市、县级分别为科、股级事业单位,由市、县管理,业务上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五是机构编制逐步落实,截至2007年底,53个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全部核定事业编制共702名,是议案实施前108名的6.5倍;六是法制建设逐步健全,相继出台一系列文件,有效地规范了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真正做到规范建区、依法依规管区,使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七是科研水平不断提高,与华南农业大学联合成立了“广东省自然保护区研究中心”。通过长期监测,部分自然保护区新发现一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八是生态宣传初见成效,编辑出版《人与自然和谐——广东自然保护区》画册,建立了广东自然保护区网站,与南方都市报合作开展“森林秘语”自然保护区系列报道,充分挖掘自然保护区特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文化内涵,创新生态文化传播新形式,共同打造自然生态保护宣传品牌。
郭德勤指出,自然保护区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事业,议案实施以来,我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迅速,成效显著;但是,一个议案无法解决全部的问题,遗留的问题也不少;议案明年结案,要做好议案结案相关工作;要摸清自然保护区的基础数据,做好本底调查,进一步集中力量建设好自然保护区。
潘大林说,自然保护区议案是省财政补助资金最少的议案,却保护了这么大面积的好地方,保护效果非常明显,应当继续办好。(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