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9日,省林业局在始兴县召开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专题座谈会,总结三个试点县(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专题研究讨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遇到和存在的问题,重点研究、总结解决集体山林流转的历史遗留问题,部署下一阶段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省林业局副局长郑伟仪在会上强调,要加快林改试点工作进度,妥善处理集体山林流转历史遗留问题,确保今年底按照省政府要求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始兴县委书记许红、县委常委黄寿生以及四会、博罗等试点县(市)林改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我省林改试点主体工作基本完成
会议指出,三个试点县(市)在当地市、县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三个县的林权勘查、登记和林权证、股权证书发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之中。
据统计,始兴县已票决通过林改方案的村委会112个,占总数113个村委会的99%;村民小组1199个,占总数1205个村民小组的99.5%;完成外业踏查面积172万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252万亩的68%,调处山林纠纷396宗,解决争议林地面积2.9万亩。四会市已票决通过林改方案的村委会113个,占100%;村民小组2036个,占总数2092个村民小组的97%;完成外业踏查面积90万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95万亩95%,林改过程中调处山林纠纷110宗,解决争议林地面积1.5万亩。博罗县已票决通过林改方案的村委会185个,占100%;村民小组1570个,占100%;完成外业勘查林地面积175万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187万亩的94%,林改过程中调处山林纠纷129宗,解决争议林地面积2.3万亩。
积极妥善处理集体山林流转历史遗留问题
会议指出,由于过去集体山林流转制度不够健全、监管不够到位、管理不够得力等各种原因,已流转的集体山林普遍存在租金过低、期限过长、面积过大、关系过杂等问题,埋下隐患多。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这些历史遗留问题正逐步暴露出来,有的矛盾还相当尖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区的和谐稳定,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是林改中一项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会议要求,要认真对待集体山林流转所遗留下来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解决。(一)全面清查,准确把握流转类型方式。集体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应当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提前公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严格依法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各地要全面进行清查,要调查了解和全面掌握以前流转的地点、时间、面积,流转合同签订,山林经营,群众反映等情况。在清查的基础上,分门别类,分别不同时间界限、不同流转情况进行归纳统计,造册登记,准确掌握本地区集体山林流转类型情况。(二)分类指导,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粤发[2008]14号)规定,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依法妥善进行处理,必要时可以一案一对策。本着“尊重历史、兼顾现实,依法依规、协商解决”的原则是处理好集体山林流转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方法。要引导发包方和承包方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协商解决,规范和完善流转合同,做到“法”、“情”、“理”三者相统一。(三)加强监管,依法规范流转。一要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二要加强流转合同管理。三要加强林权登记发证管理。
会议要求,要加快林改试点进度,在年底前按照省政府要求基本完成试点工作主体改革。(一)进一步增强对林改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工作进度。(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三)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四)努力探索,积极推进配套改革。(五)抓好检查,确保工作质量。(六)认真总结,积累提炼林改工作的成功做法。(省林改办)
相关链接:
广州日报:集体林权试点改革基本完成
本报讯 (记者刘幸 通讯员黎明)记者昨日获悉,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主体任务基本完成,目前正转入发放林权证、股权证书。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目前始兴、四会、博罗三个县(市)林改试点工作主体任务基本完成,99%以上的村委会通过了林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