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深入开展林业法纪教育活动

  为切实提高我省基层林业站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工作,省林业局从2008年11月起在全省开展为期2个月的林业法纪教育活动。各地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要求,成立专门机构,制定活动方案,通过印发各种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或法制专题讲座、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撰写学习心得等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开展林业法纪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教育效果。   省局于11月发出《关于组织开展林业法纪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并翻印3000册《广东涉林犯罪警示录》发至市、县(市、区)林业局和乡镇政府的分管领导以及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有序地推动了全省法纪教育工作。清远市于11月21日召开局机关干部和各县(市、区)林业局、直属林场有关负责人共136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法纪教育活动,并组织干部职工和教育对象到清远监狱参观,请犯人以身说法;珠海、梅州、惠州、阳江等市邀请检察院领导讲解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受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经过2个月林业法纪宣传教育活动,我省广大林业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得到明显提高,同时通过进一步规范了基层林业行政执法范围、程序,建立政务公开栏、行评意见箱和投诉电话等监督制度,建立和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制度,构建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机制,为有效遏制涉林渎职犯罪行为和推进依法治林工作提供了保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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