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生态林业取得新成效

  今天上午,全省林业局长会议在广州召开。省林业局局长张育文在会议上指出,2008年我省着力构建绿色生态屏障,科学发展生态林业取得了新成效。   张育文指出,我省认真实施《广东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继续抓好林分改造、东江流域水源涵养林、沿海防护林及红树林、绿色通道及农田林网、城市林业和水土流失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先后召开救灾复产、林分改造、造林绿化、沿海防护林等4个现场会,大力推进全省造林绿化工作,完成省林业重点生态工程27.01万亩,其中东江流域水源涵养林3.22万亩,林分改造13.7万亩,沿海防护林10.09万亩。完成国家重点防护林工程4.94万亩。   开展以“营造绿色家园,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义务植树活动,启动中国绿色碳基金碳汇造林项目。稳步开展林业生态县创建活动,对9个县(市、区)进行了检查验收。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进一步提高,省政府同意在2008年每亩10元的基础上,从2009年起每年每亩提高2元,至2012年达到18元。   林业救灾复产取得初步成效。在去年初雨雪冰冻灾害中林业受灾最重,直接经济损失达74亿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汪洋书记亲自到灾区视察,并对南岭生态修复提出具体要求。容根副省长亲临受灾现场指导救灾复产工作。我局组织编制了生态修复工程规划,派出专家组到各地现场指导,并落实2850万元国家和省林业救灾资金,6500万元粤北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受灾地区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行动,全力抗灾,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了林区生产生活秩序。目前,韶关、清远等重灾地区积极开展造林、封育等综合措施促进森林生态修复,并取得初步成效。茂名、阳江、湛江等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修复沿海防护林带,减轻了“黑格比”等台风对林业造成的损害。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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