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出台农村改革意见 林业生态建设成关注重点

  日前,《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出台,提出了今后一段时间我省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林业生态建设成为关注重点。第三条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第四条加快发展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第六条加强海防林建设、推进万村绿大行动。第七条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等,均与林业有关。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2006年以来连续第四年成为中央一号文件部署的农村改革工作重点之一。今年我省出台的《意见》也提出要全面推进集体林业制度改革,深化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根据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我省将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以明晰产权、减轻负担、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的改革任务,今年在全省全面铺开。同时,该条还提出加快推进政策性农林渔业保险工作。   发展油茶等产业被写入《意见》,突显了其利国利民利生态和保障国家粮油安全的积极作用。《意见》第六条指出,发展名优水产、畜产、花卉、水果、森林食品、油茶、南药、珍贵树种和生物质能源林等特色效益农业。该项措施将对我省发展林业产业、促进农民增收产生深远的影响。   省委省政府持续关注林业生态建设,对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作出重要部署。《意见》第六条指出,支持农村因地制宜推广可再生能源技术。加强沿海防护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尽快修复粤北被雨雪冰冻损害的森林。各级政府每年要规划建设一批宜居村镇示范点。开展万村绿化大行动。其中,我省新启动的建设林业生态文明万村绿大行动被首次写进《意见》,凸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林业部门实施的新举措、新行动的充分肯定。   实施生态环保工程,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成为《意见》的一个重要内容。《意见》第三条提出要完善农业生态补偿制度,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第七条提出,2009年至2012年,省财政在每年每亩生态公益林补偿10元基础上每年每亩增加2元。生态环保工程成为了我省新实施的十项增加农民福祉工程之一。(编辑 黎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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