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为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第16届亚运会顺利进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省林业局于日前发出《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粤森防指〔2010〕6号),要求全省各地以九月森林防火宣传月为契机,采取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林区宣传、固定宣传牌革宣传、结合时事宣传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防山火,迎亚运,促林改,保平安”为主题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真正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提供强大动力,为第16届亚运会的顺利举办创造良好的氛围。   今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集中安排在9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通知要求,各地要成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措施,务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利用地方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开展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宣传,开辟森林防火专题节目、栏目,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安全扑火常识。二是加强社区宣传教育。积极探索适合于社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形式,组织森林防火志愿者派发传单、画册、资料,或开展森林防火民意调查、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咨询,提高广大市民森林防火意识,扩大森林防火的社会影响。三是强化林区宣传教育。各地要在林区主要道路沿线、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山路口、森林旅游景区,主要林区各县(市、区)、镇(街道)要在政府所在地、学校、街道、车站、村委会以及森林防火区内的单位、厂矿、村庄等地悬挂森林防火标语、横幅,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栏,组织森林防火宣传车走乡串村巡回开展防火宣传,组织文艺演出队、电影放映队、宣讲队深入到乡村、集市进行宣传,努力打造“森林防火、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四是结合林权制度改革做好宣传。充分利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利时机,在林区、农村以及森林、林地、林木经营者(单位)开展“耕山有责”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同时,突出针对性,对不同的群体采用不同的宣传教育方式,力求效果最大化,真正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五是加密设置永久性宣传牌。各地在森林防火区内的高速公路和主要道路沿线、田林交界以及人员流动大的区域等要合理设置一定数量和规格的永久性森林防火警示宣传牌,原则上每5公里至少1块。在森林防火区内的公路收费站、出入口、自然村村口等都要设置醒目的永久性森林防火警示宣传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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