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内伶仃岛纳入立法保护范围 不向社会开放

  内伶仃岛1988年成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去年9月,深圳市将对内伶仃岛的保护性立法提上了日程。近日,深圳市在法制办网站上公布了《广东内伶仃岛-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这个草案将内伶仃岛以及福田红树林一并纳入管理范围,相比原来的较宽泛、指导性的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这个草案更加细化,也更具有可操作性。   草案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行政处罚规定,比如对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以及在外围保护带放风筝或者其他飞行物等影响鸟类生存等行为,处以500元罚款。管理部门表示,目前内伶仃岛保护区内的原住民已经迁出,住宅等建筑物不会再修缮,更不会建设旅馆等旅游休闲设施。如果有上岛科考或科普的需要,须经管理部门批准,而且要严格遵守管理规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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