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十一五” 展望“十二五”:
林业生态建设成绩斐然

  编者按:“十一五”时期是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台风和雨雪冰冻等特大自然灾害,面对金融危机和全球气候变化,广东林业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林业局的指导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探索中前进、在改革中突破、在创新中发展,顺利完成林业“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和指标,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呈现全方位、多层次良好的发展态势。今日起,“辉煌十一五 展望十二五”专题将全面展现我省林业建设“十一五”期间的辉煌成就,完整解读“十二五”发展目标和任务,敬请关注。


  “十一五”期间,我省林业认真贯彻落实汪洋书记“绿化、美化、生态化”的要求和华华省长、容根副省长关于建设现代林业强省的总体部署,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动绿满南粤。全省共完成造林作业面积1332.94万亩(其中荒山造林191.18万亩,迹地更新758.58万亩,低产林改造383.18万亩),中幼林抚育1218.82万亩,封山育林198.2万亩。预计到2010年,全省森林面积950.4万公顷,森林蓄积量43859.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6.9%,均比2005年有明显提高。

  “十一五”期间,全省森林吸收二氧化碳总量(累计值)8.798亿吨,固碳总量2.398亿吨。全省参加全民义务植树人数1.1亿人次,植树5.3亿株。开展林业生态文明万村绿大行动,2009年完成2347个、2010年已完成1950个林业生态文明村的建设,计划到2013年全省建成1万个林业生态文明村。同时,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林业部门积极参与珠三角绿道网建设。各地日益重视植树造林绿化国土,广州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深圳、东莞两市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5个县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县”,7个单位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全省坚持以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带动林业生态建设,实施了林分改造、水源涵养林、沿海防护林及红树林、绿色通道及农田林网、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生态防灾减灾、城市林业及森林公园、商品林基地等八大重点工程,共投入6.19亿元,完成建设任务327万亩。继续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今年重点扩大粤北山区5市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约493万亩,使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由5321万亩增加到5815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35.3%。逐步统一并提高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至2012年将统一为每亩每年18元。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惠及全省21个市、119个县(市、区)的536.6万农户、2561.8万人口。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积极创建林业生态县。目前已有65个县(市、区)被省政府授予“林业生态县”称号,占总数的53%。今年年底前将对条件较成熟的13个县(市、区)进行林业生态县检查验收。大力推进珍贵树种培育,2008年来种植珍贵树种32万亩,有效提升了我省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在2008年粤北雨雪冰冻灾害地区实施森林生态修复工程,共完成森林生态修复重建面积402.4万亩,受灾地区森林重现生机。今年以来,加强了森林抚育力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2000万元抚育中幼林20万亩,省财政安排4500万元抚育重点生态公益林中幼林;加强了碳汇林业发展,森林碳汇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制定了《广东林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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