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十一五” 展望“十二五”:
构筑完备的森林生态安全保护体系

  “十一五”期间,我省林业服从服务于全省改革发展大局,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构筑生态安全体系。严格执行《广东省“十一五”期间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责任书》,实行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制度,从严控制森林采伐总量,加强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   圆满完成了省人大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议案,营造生物防火林带22332公里(总长7.7万公里),面积49.3万亩(总面积148.5万亩)。组建了41支森林消防专业队和113支民兵森林消防队伍。全省林火年均受害率0.17‰,发生率为2.9次/150万亩,控制率为89.6亩/次,林火灾害得到有效控制。2010年,高标准完成省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建立了省与21个地级市的卫星监测林火远程传输终端网络,开展航空护林和扑救山火,构建了立体森林火灾预警、扑救体系。 圆满完成了省人大自然保护区建设议案。全省林业系统新建自然保护区34个,其中省级11个、市县级23个。全省林业系统的自然保护区增加到265个,总面积1715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4%。2006年10月,国家林业局正式将广东列为全国第一个自然保护区建设示范省。   大力加强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建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121个,设立观测点212个,重要监测样地236个,监测路线336条,初步构建了全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实施珍稀物种救护、种质资源保存和鳄蜥繁育等保护工程,开展了珍稀物种野外放归工作,野生动植物资源逐步恢复和扩大,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建立了以红树林湿地类型为主的湿地自然保护区92处,面积1126万亩。2010年,大力推动我省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森林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大力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加大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除治力度,积极推行生物防治技术,控制常发性虫害。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下,灾害测报准确率达85%以上,无公害防治率达80%以上。   高度重视调处山林纠纷,建立各级山林权属争议调处机构,形成有效调处的工作机制。山林纠纷调处成效明显,全省积存的山林权属类纠纷案件从3万多宗下降至8183宗(涉林面积291万亩)。   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非法猎捕宰杀经营、运输野生保护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约3.4万多起,侦破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督办案件37宗,省林业局督办案件81宗,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5.3万多人(次),收缴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野生动物逾33万只,收缴木材近52万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2亿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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