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近日下达

  经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审核批准,2010年度林业贷款中央和省级财政贴息资金2246万元近日由省财政厅下达,比2009年同比增长180%,按照3%的中央财政贴息比例,有效带动近7.5亿元的林业贷款余额投入我省现代林业建设。加上去年10月下达的基本建设贷款贴息1248万元,2010年中央财政共下达我省林业和基本建设贷款贴息资金达3494万元。   按照张育文局长提出的“广泛宣传,积极争取,严格管理”的12字方针,2010年省局有关处室积极协调国家开发银行、省农业银行、省农业发展银行和农信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帮助企业和林农充分利用林业贴息贷款建设工业原料林和木本油料经济林基地,共营造、抚育、管理高脂松、藜蒴、桉树等速生丰产林基地近57万亩,油茶等木本油料林基地近12万亩。肇庆市国有林业总场大水口林场、普宁市绿宝佳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亨昌林业有限公司等一批林业龙头企业成功利用林业贴息贷款建立了自己的工业原料林基地,并通过公司加基地,基地连农户的方式有效地带动了一批山区农民脱贫致富。   为加强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和项目运行安全,省林业局在转下达通知中明确市、县林业和财政主管部门应对项目用款单位的利息支付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和贷款存续情况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后及时将贴息拨付至项目单位(农户和林业职工)。(基金办供稿)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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