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省现代林业改革发展成效显著

  2010年是我省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年”,是建设现代林业强省的“落实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林业局的精心指导下,全省广大务林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科学发展生态、民生、文化、创新、和谐等“五个林业”,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代林业强省建设成效显著,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全省森林面积增至1.4967亿亩,森林蓄积量增至4.3859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57%;林业总产值达到2450亿元,继续位居全国第一。   一是全面铺开林改,明晰产权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全省各地全力以赴、全面推进,林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基本完成明晰产权主体改革工作任务。目前,全省已完成1.43亿亩集体林地的外业勘界,占林改面积的97.2 %;已对1.42亿亩集体林地进行林权登记(第二榜)公示,占林改面积的96.8 %;发放林地使用权林权证84.3万本,发证面积1.27亿亩,占林改面积的86.9%;已对8124万亩集体山林发放股份权益证书626.7万本。   二是狠抓造林绿化,林业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建设林业生态省为目标,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动绿满南粤。全省完成造林作业面积282万亩,中幼林抚育177.01万亩,封山育林33.74万亩。参加义务植树2200万人次,植树9700万株。以重点生态工程带动林业生态建设大发展,共投入2.75亿元,完成重点工程建设任务108.6万亩;完善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机制取得新突破。成功争取省政府同意,扩大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493万亩,面积增加了9%;积极创建林业生态县,4个地级市被评为“林业生态市”,61个县(市、区)被评为“林业生态县”;开展林业生态文明“万村绿大行动”,建成1950个“林业生态文明村”。积极参与珠三角绿道网建设,基本建成所承担的1038.4公里省立绿道;加强碳汇林业发展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出台了《广东林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计划》。   三是严管森林资源,平安和谐林区建设得到强化。主动服务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密防控林业灾害,全面实现“十一五”期间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为经济社会发展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加强资源林政管理,启动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抓紧抓好森林火灾和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以下。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圆满完成省人大自然保护区建设议案,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增加到265个,数量居全国第一。加强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保护,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处。加大山林纠纷调处力度。全省积存的山林纠纷案件从3万多宗下降至8183宗。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共受理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5170起,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8245人(次),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3000万元,维护了林区和谐稳定。   四是加快结构调整,林业产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出台《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引导扶持我省林业产业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转变林业经济发展方式,产业发展步入良性轨道。林业产业总产值达2450亿元,比2009年增长11.36%。进出口总额146.5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1.65%。新种23.6万亩油茶林,种植珍贵树种达32万亩,2010年全省森林生态旅游业产值达40亿元,同比增长43%。   五是强化支撑保障,林业基础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推进科技兴林、依法治林、人才强林战略,为林业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2010年国家和省共投入我省林业建设资金23.74亿元,创历史新高,为现代林业发展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不断增强林业科技支撑能力,分别有5项林业类科技成果获2009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和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不断增强法制保障能力,加大立法工作力度,《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推进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出台《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林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实施意见》。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务林人综合素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新形势下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完善。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