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育文:广东林业改革和发展取得辉煌成就

  今天上午,省政府在广州召开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省林业局局长张育文作《深化改革创新 加快转型升级 力推进绿化美化生态化》主题报告,指出“十一五”时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林业局的支持指导下,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创新,科学发展生态、民生、文化、创新、和谐等“五个林业”,成功应对了雨雪冰冻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林业各项工作取得了辉煌成就,广东林业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五年间,全省森林面积由1.44亿亩增至1.49亿亩,森林蓄积量由3.65亿立方米增至4.38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55.5%增至57%,林业年产值由530亿元增至2775亿元。   (一)全面开展林改,明晰产权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根据中央的改革精神,2008年我省在四会、博罗、始兴开展了林改试点工作,探索出“明晰产权、量化到人、家庭承包、联户合作、规模经营”的具有广东特色的林改之路。2009年9月,省委、省政府全面部署铺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省纳入林改的集体林地面积1.47亿亩,涉及20个地级以上市、108个县、1316个镇,4346万农民。林改铺开以来,各级党政高度重视,全省上下同心同德,举林业全局之力,全力以赴推林改,如期实现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阶段性改革目标,于2010年底基本完成明晰产权主体改革任务。全省已完成1.43亿亩集体林地的外业勘界,占林改面积的97.2 %;已对1.42亿亩集体林地进行林权登记(第二榜)公示,占林改面积的96.8 %;发放林地使用权林权证84.3万本,发证面积1.27亿亩,占林改面积的86.9%;已对8124万亩集体山林发放股份权益证书626.7万本。同时,全省各地同步推进林改配套改革,河源、肇庆、梅州、云浮、惠州、韶关等市以及信宜等15个县(市)率先完成基层林业体制改革,稳定了基层林业工作队伍。肇庆、云浮两市及四会等14个县(市)建立了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流转林地面积1710万亩,流转金额达22.9亿元。全省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48亿元,开展森林保险面积207万亩,投保金额2.6亿元,有力促进了林业的发展。林改明晰了山林权属,落实了林农权益,农民耕山致富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来自林业的农民纯收入明显增加,为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夯实了基础。国家林业局对我省林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省委、省政府对林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汪洋书记批示:“难度很大,做得很好。继续努力,善始善终。”华华省长批示:“全省林改工作成效显著,农民得到实惠、生态得到保护,总结的经验宝贵。”   (二)狠抓造林绿化,林业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我省以建设林业生态省为目标,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动绿满南粤。“十一五”期间,全省完成造林作业面积1333万亩(其中荒山造林191.18万亩、迹地更新758.58万亩、低产林改造383.18万亩),中幼林抚育1218.82万亩,封山育林198.2万亩。一是以重点生态工程带动生态建设发展。实施了林分改造、水源涵养林、沿海防护林及红树林、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城市林业等重点生态工程,投入资金超过100亿元,完成建设任务327万亩。二是大力开展森林生态修复。全力抗击2008年粤北雨雪冰冻灾害,采用人工促进与天然更新相结合的办法实施森林生态修复,完成修复面积402.4万亩,受灾地区森林重现生机。三是不断提升生态公益林管理水平。扩大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493万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由5321万亩增加到5815万亩,占林业用地35.3%,生态功能等级稳步提升。省财政建立了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递增机制,每亩补偿标准从8元提高到14元,五年间共落实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30.36亿元(其中中央3.43亿元,省26.93亿元)。四是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全省参加义务植树人数累计达1.1亿人次,植树5.3亿株。五是积极创建林业生态县。全省已有东莞、中山、惠州、云浮等4个市被评为“林业生态市”,73个县(市、区)被评为“林业生态县”。各地更加重视以林业为主体的生态建设,广泛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大力促进城乡生态状况的明显改善。广州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深圳、东莞两市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梅县等5个县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县”。此外,全省还组织实施了“万村绿大行动”,建成4297个“林业生态文明村”;加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出台并实施《广东林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计划》;林业部门积极参与珠三角绿道网建设,基本建成直接承担的1038.4公里省立绿道。   (三)严管森林资源,平安和谐林区建设得到全面强化。林业主动融入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围绕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为经济社会发展构筑生态安全屏障。一是加强资源林政管理。实行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制度,加强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五年共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项目4806宗,使用林地面积63.5万亩,为扩大内需项目使用林地提供高效服务。去年国家下达我省征占用林地限额10.5万亩,下半年争取调增了限额指标9.1万亩,保证了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要。从严控制森林采伐,全省五年共采伐林木6026.3万立方米,控制在采伐限额的80.4%以内。完成木材运输流动巡查试点。二是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我省被国家林业局列为全国第一个自然保护区建设示范省。圆满完成省人大自然保护区建设议案,全省林业部门建设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增加到265个(其中国家级5个、省级53个),数量居全国第一。三是抓紧抓好森林火灾和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完成省人大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议案,营建生物防火林带7.7万公里,构建森林防火“绿色长城”。组建了41支森林消防专业队和113支民兵森林消防队伍,启动森林航空灭火,构建覆盖全省各市、县的森林防火指挥系统,全省林火受害率控制在0.17‰以下。加强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林业有害生物除治,全面实现了国务院与省政府签订的2008-2010年松材线虫病防治目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5‰以下(国家的控制线是5‰)。四是加强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保护。实施珍稀物种救护、种质资源保存等保护工程,逐步恢复和扩大珍稀濒危种群数量,初步构建了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大力推动建立重点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五是加大山林纠纷调处力度。全省积存的山林纠纷案件从3.8万多宗下降至13772宗,成功调处了跨茂名、湛江两市长达36年的“屙尿岭”山林纠纷。六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森林公安等执法部门五年共受理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3.4万起,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5.3万人(次),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亿多元,有效地维护了林区和谐稳定。   (四)加快结构调整,林业产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我省林业产业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转变林业经济发展方式。商品用材林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已建成商品林基地4650万亩,夯实木材加工业发展基础。木竹材加工业等传统优势产业保持领先,全省木材加工经营单位2万多家,木竹家具年总产值超1000亿元,约占全国木竹家具产值的30%。油茶产业发展迅猛,全省油茶林总面积达到200多万亩。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年产值14.2亿元,位居全国前列。新种植珍贵树种32万亩,肇庆市北岭山、高要市龙珠岛、电白南药公司等成为业界佼佼者。森林生态旅游业蓬勃发展,依托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积极开展森林生态旅游项目,与省旅游局共同评定77家“广东省森林生态旅游示范基地”,吸引长隆集团、东阳光公司、保利(东莞)公司等企业投资森林生态产业,2010年全省森林生态旅游业产值达40亿元。加强政策扶持、行业管理和产业服务,扶持建立110个林产品市场,评定74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24个林业项目被确定为广东省现代产业500强项目。广东连续多年成为全国林业产业第一省。   (五)强化支撑保障,林业基础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着力实施依法治林、科技兴林、人才强林战略,为林业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保障。一是稳步推进依法治林。“十一五”期间我省先后颁布了全民义务植树条例、湿地保护条例、封山育林条例和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组织实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林业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林业执法监督机制初步形成。二是不断增强林业科技支撑能力。实施林业科技创新专项,开展林木良种选育等林业关键技术攻关,基本建成林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发布实施广东省地方林业标准63项,建立国家级和省级林业标准化示范区48个。17项林业科技成果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三是不断强化基层机构和队伍建设。争取省编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将基层林业工作站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林业站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和林区公路建设,启动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积极开展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加强林业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积极构建具有广东林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