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候鸟等野生鸟类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广东省森林公安局组织全省森林公安机关自2012年10月8日至11月8日开展了“2012候鸟保护专项行动”。据统计,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4829人(次),清查市场584个,酒楼1320家,窝点67个,收缴野生动物51622只(件),其中鸟类46459只,立案查处野生动物案件94起,其中刑事案件18起、林业行政案件76起,查处违法人员102人,其中刑事拘留23人、行政处罚79人,有效地遏制了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势头。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广东省森林公安局发出了《关于开展2012候鸟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各地森林公安机关结合实际,制定了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加强检查督促。湛江雷州市林业、森林公安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政府出台《并于加强候鸟保护的通告》文件,要求全市上下加大候鸟保护力度,号召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带头禁食候鸟。
周密部署,全面清查。各地森林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主动会同地方公安、工商、交通、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和乡(镇)基层政府等联合开展排查破坏候鸟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的重点区域,加强对候鸟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的野外巡护和看守,重点时期和重点区域采取分片负责、责任到人的办法,设点堵卡,阻止捕鸟人员进入,确保候鸟种群及其栖息地的安全。对各地较大的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花鸟市场、餐馆酒楼、野生动物原材料集散地等野生动物及产品经营场所进行全天候驻点监管和全面轮回检查;重点排查、严密掌控可能会参与猎捕、运输、经营候鸟的重点嫌疑人员、商家。
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各地把行动的重点放在重点打击候鸟主要越冬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地等重要活动区域张网捕鸟、投药毒鸟、持枪射鸟等不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候鸟和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联合多部门,密切配合,重点清理了天网、粘网、定置网、毒饵等危害候鸟安全的隐患,遂一对在滩涂、稻田、河塘、果园、树林内非法设置的捕鸟装置进行了拆除。茂名市明确了“三无一杜绝”目标,即空中无天网、市场无候鸟交易、酒店无候鸟食用,杜绝严重破坏茂名市候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确保候鸟在茂名市安全越冬。
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于11月7日侦破一起涉嫌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查获盘羊角、牦牛角等制品共171件,抓获涉嫌人员罗某等3人;10月17日,深圳公安局森林分局在深圳机场货运区查获航班托运的“三有”保护鸟类(死体)共21127只;10月23日,湛江廉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在一辆由广西东兴开来当地并停放该市某花木场的大客车上查获鸟类动物4000只。
加强督导,严格执法。省林业厅组织由森林公安、国家濒管办驻广州办事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办等部门人员组成的3个专项行动督查组,分赴各地对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案件查办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检查督导。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地能够高度重视候鸟保护的工作,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也扎实有效,部门配合紧密,清查整顿和执法打击有力,对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涉案物品的移交等严格依法依规。
加强宣传、引导舆情。行动开展以来,各地以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宣传候鸟迁徙季节加强候鸟保护,与集贸市场、酒楼食肆签订《守法经营协约》等警示商家守法经营。央视等媒体曾相继报道了东莞、雷州市等地存在非法经营候鸟的现象,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迅速行动,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对被曝光的市场、商家进行了彻底的清查。同时,各地纷纷主动联系各级媒体对候鸟保护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公开报道,宣传行动的战果,营造行动的声势,正面引导社会舆情。据统计,全省在中央级媒体发布宣传报道3篇次、省级媒体10篇次、地市级媒体26篇次。
完善机制,常抓不懈。各地在林业主管部门的牵头下,与林政、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进一步完善候鸟资源保护机制,以当地党委、政府的文件形式要求相关部门、乡镇党委、政府、林业站、木材运输检查点等加大共同监管力度,对源头猎捕、中间运输、末端食用经营等各个环节落实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切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始终保护严打高压态势。(广东省森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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