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厅党组作出十项承诺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省林业厅征求了省直有关单位和全省林业系统党员干部群众对厅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针对反映的突出问题,省林业厅党组就坚决克服“四风”、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向全省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全省林业部门和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公开十项承诺:

一、坚持政治坚定,严守党的纪律。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保证政令畅通。

二、坚持生态立省,建设现代林业。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定,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全国一流、世界先进的现代林业,努力建成全国绿色生态第一省,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生态支撑。

三、坚持勤政为民,心系林农群众。带头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倾听基层、林农的呼声和期盼,认真落实好强林惠民富民政策,促进兴林惠民、绿色惠民,切实让人民群众得实惠。

四、坚持真抓实干,推动工作落实。增强加快我省林业科学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做到用心、尽力、倾情干事创业,对森林碳汇、生态景观林带、森林进城围城、乡村绿化美化等四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敢于碰硬、敢于较真、敢于担当,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工程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五、坚持优良学风,改进文风会风。做到原原本本、全面系统、联系实际地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不开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不搞没有实际作用的考核、检查、达标、评比、表彰活动。带头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科学决策。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搞一言堂。严格施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未经充分调研论证和征求基层干部群众意见的重大事项一律不进入决策程序。

七、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规范林业各类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承办的行政许可事项的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办理程序、收费事项、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等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带动林业政风行风建设上新水平。

八、坚持选贤任能,激发队伍活力。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际、群众公认,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为标准选拔任用干部,做到公道正派,不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不凭个人好恶选人,不凭关系用人,不封官许愿,不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林业干部队伍,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

九、坚持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遵守领导干部生活待遇规定,不超标准配置车辆、占用住房、办公用房,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与陪同,不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以公务名义变相旅游,不搞没有实质内容的出国考察。

十、坚持清正廉洁,自觉拒腐防变。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关于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不利用权力为子女亲属谋取利益,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林业工程建设项目,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会员卡、贵重物品,确保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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