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达到韶关市检查督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会所腐败”专项整治工作

5月28-29日,省林业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林俊达率队到韶关市检查督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会所腐败”专项整治工作。

林俊达一行先后深入南岭、车八岭、罗坑鳄蜥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场查看了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现状,分别与各保护区的领导班子进行座谈,听取各单位开展“会所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并详细询问了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否存在林地承包、租赁给开发商、企业、私人建设休闲会所项目,自建物业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开设高档消费娱乐场所,自建自营项目没有向社会公众开放等情况。

林俊达指出,开展“会所腐败”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问题的一项重要部署,各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推进“会所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强与社区群众的沟通联系,切实保护好自然资源,确保自然保护区的资源安全。二是要依法依规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建设项目必须符合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要求,且面向社会、服务大众。三是要在前一阶段清理核查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再次开展全面清查,及时了解掌握保护区范围内的各类有关信息,一经发现在自然保护区包括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内存在私人会所必须坚决关停或转型,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四是要充分发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示范带头作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林业系统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等高档消费娱乐场所的监督,严明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出入私人会所的纪律红线。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涉及腐败问题的,坚决惩处,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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