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局将奋力推进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及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机构改革后广东省林业局适应新定位、展现新作为的第一年。今年,广东省林业局将砥砺前行,攻坚克难奋力推进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及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省林业发展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前景非常广阔,事业大有所为。今年,广东林业要重点推进以下八方面工作:
(一)大力实施绿美南粤三年行动计划

  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实施6年来,全省以四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为引领的大规模造林绿化已基本完成,今后造林绿化要更多的从数量的扩张向质量的提升方向发力。

  持续推动森林生态系统高质量发展。精准化实施森林碳汇工程,加大对现有宜林荒山、疏林地的绿化攻坚,进一步提升绿化水平和质量。

  要统筹资金,集中力量,组织实施三项展示森林提质增效成果、具有综合示范效应的重点工作。大力开展南粤古驿道绿化提升工作;推进100个绿美古树乡村建设;推进10个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建设。


(二)系统推进区域生态修复和保护

  加大对森林、湿地、草原、石漠系统保护修复力度,进一步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各地要全面组织实施新一期沿海防护林建设,认真落实《广东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科学实施森林经营,组织落实《广东省森林经营规划》和各地的实施方案。

  加强局部地区石漠化、沙化生态治理,恢复重度石漠化植被,扎实推进连南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建设。加强全省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协同推进30万亩退耕还林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矿山复绿工作。


 

(三)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

  发挥统一监管的体制优势,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有机融合,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水平。

  大力推进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规划落地,筑牢粤北生态屏障。以《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总体规划》为基础,启动编制广东国家公园发展规划和南岭国家公园设立论证工作,积极申报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试点省,努力创建广东省第一个国家公园。

  运用好自然保护地大检查的成果,理顺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加强自然保护地法治建设。做好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评审工作。抓好自然保护区矢量化及勘界立标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切实推进森林公园提质增效,创新投入渠道和管理模式。

(四)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监管

  加强林地林木监管和生态系统保育。认真做好2019年森林督查和林地变更调查工作。配合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完善全省森林资源信息管理平台,出台森林资源数据管理办法。

  各地要认真落实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和管护补助,构建天然林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管理,修订《广东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谋划编制“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粤北、粤东西、珠三角要各选一个县(市、区)开展林长制试点工作。

  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制定《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条例》,扎实做好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推动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把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抓细落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完善森林灾害防范机制。推进林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林地、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五)加强湿地保护修复

  把湿地生态系统放在与森林生态系统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保护和建设。推进《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制度。

  做好湿地落地定界,强化湿地开发利用监管。加快制定本地区湿地保护修复方案。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大力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强化湿地生态恢复研究和监测评估等工作。完善湿地补助政策。

  突出做好红树林保护建设。夯实红树林保护基础,开展红树林资源调查摸底,编制《红树林保护发展规划》,推进红树林相关技术攻关和协作。

  大力开展红树林人工造林,不断扩大红树林面积,提高红树林质量。大力推动深圳市与国家林草局合作共建“中国红树林博物馆”,组织有关城市申报“国际湿地城市”。


 

(六)高质量推进森林城市建设

  认真组织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推动湾区森林保护与发展网络建设,全域一体打造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打造环湾区城市森林生态防护屏障。

  建立完善城市之间生态共商共谋共建机制,全域一体优化珠三角各市之间的生态空间。加强与港澳之间的跨境林业合作和生态共建,完善湾区生态安全新格局。

  扎实推进粤东西北森林城市建设,梅州、茂名等9市要认真落实好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力争1至2个城市成功“创森”。

  着力推进森林小镇建设,打造类型多样、各具特色的森林小镇,认定森林小镇30个以上。

  结合森林城市建设,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推广“互联网+义务植树”模式。持续推进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和自然教育体系建设。


 

(七)加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

  坚持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森林、湿地资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生态产品需要。

  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林业行动。扶持发展林下经济。推进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加强政策资金扶持,加快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持续提高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各地要落实好分区域差异化补偿制度。进一步提升林业科技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加强林木良种和实用技术推广。

(八)继续深化林业改革

  坚持用好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关键一招”,创新发展动力机制,不断完善林业治理体系。继续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探索实行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推进乡镇林场改革发展。完善林权制度。

  进一步推进林业“放管服”改革,配合做好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和森林公安改革工作,完善优化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大力推动林业金融和政策创新。进一步推进“先造后补”等营造林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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