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部门协商共同推进国家公园建设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建设工作的部署,7月9日下午,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第一次会议在省林业局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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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农办)、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负责人分享各自工作经验及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与会同志和专家对创建国家公园划建范围初步方案和其他重大问题进行了意见交流。多厅级单位就“打造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积极创建国家公园”达成共识,为进一步推进国家公园工作夯实了基础。

  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有关国家公园的内容摘录,贯彻学习了十三届省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精神和省长马兴瑞调研省林业局指示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动各类自然保护地科学设置自然生态保护系统的创新。我省通过“打造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积极创建国家公园”和创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试点省来践行生态文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任务要求,省林业局牵头编制了《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总体规划》、组织专家咨询研讨和实地调研,提出在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1987.14平方公里的基础上,科学系统地重新规划,将范围初步扩至4581平方公里。

  省林业局局长陈俊光指出,我省具有建设国家公园的优势和基础,要在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的基础上,积极创建具有中国特色、广东特点的国家公园。到2020年,完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设立一批国家公园,构建统一的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

  下一步,我省将根据国家公园管理局关于全国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将南岭国家公园、珠江口海洋国家公园等作为试点,整合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和海洋生态系统等各方资源,力争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结束后我省成功设立第一批国家公园。

  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农办)、省文化和旅游厅和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相关领导等单位相关人员共50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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