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野生鸟类保护普法宣传项目荣获优秀普法项目

  9月23日,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公布2018-2019年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评选结果,其中广东省林业局报送的“创新普法 广泛宣传 切实做好野生鸟类保护”项目荣获优秀普法项目奖。

  围绕“爱鸟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为保护鸟类、维护自然生态平衡,1981年9月,国务院批准了林业部等8个部门《关于加强鸟类保护执行中日候鸟保护协定的请示》报告,要求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都要认真执行。1992年国务院批准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将“爱鸟周”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

  1981年我省将每年的3月20日定为“鸟节”,3月20-26日为“爱鸟周”。节日设立以来,每年省林业局都紧密围绕“爱鸟周”主题,运用新媒体、新思路、新形式、新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至今已持续了三十八届,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机制,形成社会监督、群防共管的良好局面。

  广东有着适宜鸟类栖息的多种自然环境,是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据统计,全省有野生鸟类553种,其中迁徙鸟类有277种。为了给鸟类营造一个安全、温馨的栖息环境,广东近年来运用媒体、微信、网站、广告投放、公众参与等新形式,从打造保护区、强化保护措施、增强群众保护意识三方面持续发力,持续打响野生鸟类保卫战。积极通过微信、网络等创新的媒体传达方式,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生态意识,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重要内容,创新和有效的宣传教育的更是落实保护措施的“隐形保障”,意义很重大。

  抓重点时期 丰富内容 完善监管体制

  保护野生鸟类乃至野生动植物工作任重道远,是一项系统工程。省林业局抓住重点时期,结合每年“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鸟节”“爱鸟周”和“野生动物宣传月”等重点时期,在各地掀起野生动物保护热潮。

  在普法宣传方面,省林业局不断丰富内容形式。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宣传,采取发放宣传品、海报、设立宣传牌、举办公益宣传活动、发布公益广告、微信和制作网站互动页面等多种形式,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知识“进课堂、进社区、进村庄、进餐馆”等主题活动。曝光大案要案,展现执法行动战果,正面宣传保护执法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先进典型和执法过程中的艰难困苦。

  在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方面,省林业局不断完善组织监管体制,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关注和支持。通过对外公布举报电话,积极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广泛参与到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中来,创新普法的形式,鼓励参与野外巡护、调查以及协助保护执法、提供信息动向,积极举报破坏野生动物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全面禁猎野生鸟类五年 野保工作取得可喜的成效

  为筑牢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屏障,省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全面禁猎野生鸟类五年。同时,还禁止在广东省境内使用粘网(捕鸟网)、鸟类电子诱捕装置,禁止任何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出售、购买、利用粘网、鸟类电子诱捕装置提供交易服务。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让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全省全面禁猎野生鸟类五年,全国鸟类同步调查发现黑脸琵鹭、中华秋沙鸭、鸳鸯、青头潜鸭、小青脚鹬、勺嘴鹬等珍稀濒危鸟类数量大幅增多,在江门、珠海淇澳岛等地滩涂发现成群黑脸琵鹭。

  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是省林业局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缩影,省林业局不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走绿色发展之路,致力于让人民生活在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优美环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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