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对纵火者“零容忍”

  9月1日以来我省已接近100天缺乏有效降雨,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省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把森林防火当作当前林业工作的头等大事。各地森林公安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森林防火工作上,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密巡查防控,严查各种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9月1日至12月8日,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森林火灾类(含违规用火)案件510起,立为刑事案件93宗,破获51宗,逮捕15人,刑事拘留38人(其中查处故意纵火案件8宗、处理人员5人次);查处行政案件417宗,行政处罚378人次(治安拘留178人次),其中,查处野外违规用火案件349宗、处理人员323人次。另外,劝阻违规用火654起、教育人数1440人次,收缴烟花爆竹等一批。

  【佛山】10名涉嫌失火罪人员被警方刑事拘留

  12月13日,警方发布通报发生于12月5日的佛山高明山火原因已查明。系某勘察工程有限公司在起火点附近开展钻探工程引发山火,罗某权、贾某明、李某中等10名相关负责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均涉嫌失火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河源】丢烟头引发连平高莞森林火灾,三嫌犯被刑拘

  12月5日下午周甲、余某权、周某力会同周乙在西南村大窝肚山场半山腰寻找风水地(墓穴),犯罪嫌疑人周甲派烟给余某权和周某力吸,周乙未抽烟,周甲、余某权、周某力三人吸烟后将烟头丢弃在半山腰林地上,后来四人离开山场,到附近周乙家田地继续寻找风水地。不久后,附近村民提示周甲、余某权、周某、周乙四人在远处可见山场半山腰有烟冒起,其四人立刻回头赶往半山腰救火。在周甲、余某权、周某力、周乙到达着火位置时发现着火的地方正是在周甲、余某权、周某力三人抽烟丢弃烟头的位置附近。由于当时火势过大,并迅速向四周扩散,扑救不及,从而引发了该宗森林火灾。12月6日,连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快速出击,成功破获事发在高莞镇西南村的“12·5”森林火灾案,犯罪嫌疑人周甲、余某权、周某力被刑事拘留。

  【梅州】平远县查处一宗违规野外用火案件

  12月14日15时30分,东石镇太阳村村民张某兰无视《森林防火禁火令》规定,在山坡下田间焚烧杂草时引燃了周边杂草,火势迅速向山边蔓延,差点酿成大祸,幸得当地镇村干部第一时间赶到将火扑灭,避免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张某兰擅自野外用火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兰作出相应处罚。

  【云浮】郁南县立案调查3起纵火案件

  日前,郁南县森林公安机关分别立案调查,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追究有关涉案人员的法律责任。11月9日,黄某在千官镇古罗村委大咀山吸烟,不慎引发山火,县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黄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11月10日,卢某在郁南县千官镇均荣村委火炉洼山场因野外用火不慎引发山火,县森林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卢某进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11月14日,接群众报大湾镇榃蓬村委焦屋村发生山火,起火原因怀疑是乱掉烟头引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韶关】南雄再查处9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12月13日到15日期间,南雄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在主田镇、全安镇、珠玑镇、江头镇、坪田镇、水口镇查处8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件。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中2人处以行政拘留,5人处以行政罚款,1人处以警告的处罚。

  [肇庆]广宁3人违规野外燃烧杂草被拘留

  12月16日上午,广宁县林业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广宁县排沙镇担垌村委会陈坪村村民邓X容(男,52岁)、杜X胜(男,54岁)、杨X四(女,51岁)为清理陈坪村岭咀弃耕荒田的杂草,三人去到该处用各自携带的打火机将荒田内杂草点燃炼烧,炼烧杂草的位置与山场距离约5米,燃烧杂草时间约1个小时。邓X容等3人的行为漠视市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防火命令,违规野外燃烧杂草,既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又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惠州】操作不当发生山火,涉嫌失火罪被刑拘

  12月8日,惠城区三栋镇田心村由于施工人员操作不当发生山火。对此,惠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高度重视,派出精干警力,迅速锁定并将嫌疑人抓获归案。目前,嫌疑人黄某云因涉嫌失火罪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汕头】扫墓焚烧纸钱,潮阳2人被拘留

  近日,潮阳关埠镇查获一起非法使用明火行为,2名行为人被拘留。12月20日上午九时许,关埠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开展山林巡查时,发现一山林地有两名群众洪某平、洪某淦正在焚烧纸钱,违反《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森林防火区实行森林高火险期火源管制的通告》,工作人员迅速将明火扑灭,并将相关人员带到关埠派出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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