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全省林业系统要疫情防控森林防火“两手抓”

  当前正值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为巩固疫情防控向好形势,严防疫情反弹,同时做好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省林业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认真落实清明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措施的通知》,要求全省林业部门认真落实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通知》要求,加强防疫防火检查巡查。一是设立防疫防火检查点。以现有管护站、哨所、道口、卡口等为基础,必要时在关键山道设立临时卡口,安排人员值守,对进山人员逐一测温,并检查火种。聚焦高火险区及直属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旅游景区等敏感地区,坚决把火种、火源堵在山下。二是加强野外巡护。实行网格化管护模式,加大护林员和野外巡护人员的巡护频次,确保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处置。

  《通知》指出,落实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防控措施。一是严守纪律规定。各类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管护人员不得组织或参与聚集性祭扫活动。二是严控人员聚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各类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内人员聚集。三是设立警示标牌。对野生动物栖息地重点保护,设立警示标牌标志,禁止人与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四是摸清摸准相关信息。安排巡护人员全面排查范围内的坟墓情况,对涉及的家属人员信息逐一登记造册,并提前规劝相关人员尽量减少或取消祭扫活动,引导文明祭祀。对进入保护地和林场的扫墓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全程跟进,严格落实安全关护措施,直至人员离开。五是落实安全生产。针对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内工程施工、林木砍伐、道路交通和科学考察、自然教育、游览探险等活动,制订应急预案和针对性措施,集中祭扫时段停止一切生产作业。

  《通知》强调,强化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压实防火责任。细化清明森林防火工作部署,指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林业经营单位落实森林防火、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实行应急值守。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适时开展应急值守人员预案演练。三是落实重点管控。对林区周边烟火燃放、上坟祭祖、旅游踏青、城市返乡、上山采摘、春耕春播等人员实行重点管控,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发生。四是强化火源管理。充分发挥各类基层护林组织、护林员和森林公安作用,结合村社干部、网格员等一线力量,排查并解决火险隐患,落实野外火源管理。五是做好物资储备。做好防灭火应急物资的清点、调拨和储备工作。六是加强联动配合。加强同应急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配合做好组织扑救工作,坚持“打早、打小、打了”,防止小火酿成大灾。七是加强防火宣传。既运用电视、广播、电子显示屏、网络、微信等现代化媒介,也发挥大喇叭、警示牌、走街串巷、进村入户等传统优势,筑牢森林防灭火的人民防线。

  此外,《通知》要求,各单位要提醒干部职工遵守清明祭扫规定。建议干部职工居家追思、远程祭扫,通过查阅照片、分享回顾等形式追思先人、寄托思念,或通过电话、视频等手段,远程感受当地亲友的祭扫氛围。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