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日前,广东省林业局下发《关于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省属国有林场,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全力做好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进一步压实落细工作责任,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

  各级林业部门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始终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到疫情不结束、防控不放松。

  要强化疫情防控责任意识,坚决落实辖区党委和政府的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的主管责任、各单位的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的自我管理责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规范有序落实好常态化防控措施。健全完善“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突出抓好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疫情防控,精准实施林业防控措施,不断强化防控能力和措施保障,切实履行疫情防控部门职责,坚决防止疫情在林业系统出现反弹。

  加快完成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广东省全力推进登记在册人工繁育野生动物退出处置工作,下一步,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既定工作部署,妥善做好各项工作,尽快全面完成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

  省林业局将适时开展督促检查,确保补偿资金落实到位,会同农业农村、扶贫等部门,加大产业、资金帮扶力度,引导退出养殖户加快转型转产,确保帮扶到位,不出现返贫。

  扎实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常态化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

  积极适应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形势发展,充分发挥森林公安主力军作用,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飓风2020”“昆仑2020”等专项行动,掐住猎捕、走私源头,狠抓运输、交易中端,紧盯利用、食用末端,全链条一体打击涉野生动物非法活动。

  各地要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工作,营造全社会参与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良好氛围,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线索,织密群发群控的人民防线。

  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秋冬季,广东省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10月至次年4月),各单位要强化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重点抓好国庆、重阳、元旦等重要节日的森林防火工作。

  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月”系列活动,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综合运用多种媒体手段,提高宣传覆盖面,形成全民参与护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林区安全稳定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部门行业监管职责,严格落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要综合研判疫情防控、汛期、国庆等节假日生态旅游需求逐步释放、拜祭风俗推后等多重因素叠加给林区安全生产带来的新形势新变化,加强对林区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常态化巡护监管,开展巡查工作。

  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对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内工程施工、林木砍伐、道路交通和科学考察、自然教育、游览探险等活动,要有针对性地制订应急预案和安全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林业重点区域监管,实现社区共建共治

  各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作为林业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要合理调配人力物力,常态化做好野生动物栖息地、繁殖地、迁徙通道和集群活动区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巡护监管,对野生环境中非法架设电网、粘网(捕鸟网)、猎夹、猎套、电子诱捕装置(诱鸟器)等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进行排查和清除,有效防范非法猎捕行为发生。

  要加强对辖区出入人员管理,落实好来访人员登记和健康管理措施,严防“驴友”等无关人员擅自进入。

  要加强社区共建共管,积极向林场、保护地职工及周边群众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及疫情防控宣传力度,引导社区广大群众自觉提高法律意识,主动关注、支持保护执法行动,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通知》指出,各地、各单位要始终把保护干部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把各项卫生防护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持续巩固“零感染”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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